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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过世,女子继父的养女也要分房产?公证处巧解继承困局

日前,一场牵扯三代人、两段婚姻关系、横跨两地的房产继承纠纷,终于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公证处公证人员的奔波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

调查人员核实档案

事情要从刘女士母亲生前的一处房产说起。刘女士幼时父母离异,母亲又重组家庭,继父带着养女与刘女士母女共同生活。根据规定,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母亲去世后,刘女士与其外婆、继父三人均享有继承权,可房产继承还未办理,继父也因病离世,这让继承关系瞬间变得错综复杂——继父的养女,也依法站在了继承序列里。

由于常年在外省工作,缺少联络,刘女士并不知道继父和其养女的身份信息,调查人员往返派出所三次才核实出继父的新身份证号,查到其户口注销证明后,又立即前往人社部门调查户籍档案、核对家属信息,最后在一份陈旧的人事卷宗里,终于找到了养女的联系方式。

公证员办理继承权公证(图片由佳木斯市公证处提供)

在调查人员忙碌的同时,公证员携助理前往刘女士外婆所在的养老院,上门为其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90岁高龄的老人靠在床头,行动迟缓费力,听觉也不太灵敏。公证员上门前,特意提前学了几句老人家乡的方言,趴在床头耐心解释了半个多小时,最终帮助老人顺利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

当刘女士与继父的养女在公证处见面时,明明是久别重逢,积压的情绪却瞬间爆发。“我妈辛苦一辈子的房子,凭什么分给外人?”争执声越来越大,公证员赶紧拉着两人分别坐下:“咱们先捋清楚法律规定,再说说各自的难处,总能找到妥当的办法。”三个小时的调解里,公证员既讲法理又谈人情,最终达成和解,养女放弃继承权,刘女士顺利继承房产。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李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