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生活18年,期间男友三次出具赠与协议,表示要将所住房子赠与女子。在男友去世后,女子要求男友的母亲配合把房子过户,但遭到了拒绝,对方还出示了男友去世前1个月亲笔签的撤销赠与协议。女子认为自己被坑了,怒将男友母亲告上法院,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法院判了! 根据8月7日的报道,事情要从 2005 年说起。那年的北京街头,还没有如今这么多摩天大楼,李女士和张先生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相遇、相恋,随后搬进了那套承载无数回忆的房子,开启了长达 18 年的同居生活。 18年里,李女士每天都会早早地把熬好的粥端上桌,张先生会笑着帮她把垂落的发丝别到耳后。相处期间,张先生曾三次写下书面协议,说要把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赠与李女士。 每回写协议时,张先生都认真地坐在桌前,一笔一划落下笔,还笑着对李女士说 “这下你该放心啦” ,李女士想着,反正两人感情稳定,过户只是早晚的事,就没着急去办手续。 更何况,她还面临着购房资格的难题,想着等资格符合了,再顺顺利利过户。那些年,两人在这房子里度过了无数日夜,李女士早已把这里当成了自己未来的家,满心期待着能真正拥有它。 直到2023 年 5 月,张先生的身体开始走下坡路,在亲友的见证下,他强撑着精神录了一段视频,明确表示要撤销之前的赠与。6 月张先生就去世了。到了 9 月,张先生的母亲刘老太找到李女士,直言 “所有赠予协议作废” ,这下彻底打破了李女士对未来的幻想。 李女士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不能就这么被否定。明明张先生都承诺三次了,怎么说不算就不算了?于是,她一纸诉状把刘老太告上法庭,要求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她觉得法理人情都该站在自己这边。 法院审理后表示:虽然赠与协议是真实有效的,李女士也确实接受了赠与,但关键是房子一直没过户。按照法律规定,房产没完成过户,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张先生去世前录视频撤销的行为,合法有效。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 这事在网上一传开,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说:“同居 18 年,青春都搭进去了,最后啥也没得到,太让人心寒!” 李女士的遭遇,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在生活里,面对重要的财产约定,一定要及时落实到法律程序上,别让 “口头承诺”“书面协议” 在现实的变数面前,变得不堪一击。法律在处理这类纠纷时,讲究的是 “白纸黑字” 和 “程序到位”,不管两人感情多深,没完成法定过户程序,权益就很难得到完全保障。 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