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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大学生就业实习!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送上“避坑指南”

大学生就业实习当心这些陷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送上“避坑指南”

安阳融媒记者黄亚楠

暑期是大学生就业实习的高峰期,但各类就业骗局也蠢蠢欲动。初入职场,该如何预防上当受骗?7月1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就业中常见的陷阱,并提出就业建议,为同学们职场第一步“扫雷避坑”。

遇到收费多留心

非法职介机构(黑中介)常以介绍工作为由,变相收取各类费用,他们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资质,或冒充、伪造资质骗取毕业生信息,即便提供岗位,也大多与需求不匹配或为虚假信息。还有用人单位或中介常以入职培训、提供工装为名,收取毕业生报名费、培训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部分中介与不法用人单位勾结,中介收费后,用人单位却找理由拒绝其上岗或中途辞退。还有的机构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实则要求毕业生交纳相关服务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孙绍峰建议:毕业生求职应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中介经营范围要含职业介绍业务并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勿轻信口头承诺,务必看清内容,不盲目签字;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缴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合同签订要仔细

合同签订时,个别用人单位仅签《就业协议书》或口头约定,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岗位、工资等关键信息;有的搞“阴阳合同”避税;还有的含“霸王条款”,限制婚孕、强制加班或拒付试用期工资。“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孙绍峰说,“毕业生签约前应认真协商,确认合同是否包含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警惕于法无据、不合理条款,避免维权困难。”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假试用、真使用”,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孙绍峰介绍,试用期时限依劳动合同期限而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仅可约定一次;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或合同期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试用期需要正常缴纳社保,工资不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法的试用期约定无效。

高薪可能是陷阱

近年来,诈骗分子常以高薪兼职、刷单返现为噱头,利用低门槛、高回报诱惑求职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杨义辉提醒,毕业生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应当了解当前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的往往是陷阱,同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支付宝等金融账户信息,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站。

传销陷阱更需要警惕。传销一般以亲友推荐、轻松赚大钱为噱头,要求缴纳费用或发展下线,工作地点偏僻且业务模糊。杨义辉提醒,务必清楚传销属于违法行为,要了解传销的基本特征,对发展下线的宣传要保持头脑高度清醒,防止陷入传销设计的圈套;如果不慎进入传销组织,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建议毕业生到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求职。”杨义辉说,“一旦遭遇上述情况,请立即拨打12333电话投诉,或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广大学生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权益,让暑期实践成为成长路上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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