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会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二十年前,甲与同村村民A签订了《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将自家2亩承包地“永久转让”了出去。协议落款处,母亲作为承包方签字,甲作为继承人联署,纸张上的墨迹虽早已褪色,却成了两家纠缠二十年的心结——A长期耕种土地却未付分文,甲母抱憾离世后,身体抱恙的甲也因此事闷闷不乐,最终下定决心决定讨回公道:“这账拖不得,再晚怕是要让我儿子接着要了!”然而法庭上,A突然掏出一份《文昌市农村专业承包合同书》,称这才是双方真实约定:合同明确写明租期、四至范围及租金,款项早已结清,此前的“转让协议”不过是因承包权登记在甲母名下,为办理手续方便补签的“形式文件”。“我从来没说过买地,就是长期租!”A坚称“转让”实为“租赁”,并反诉要求退还已付租金。原本简单的土地纠纷,因两份截然不同的合同变得扑朔迷离。从祖辈签订协议,到父辈持续追索,再到子辈被迫接棒,这块不足两亩的土地,成了三代人心中解不开的疙瘩。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噩耗传来——甲因突发心梗不幸离世。原本就复杂的纠纷陡增变数:祖辈签订的协议效力模糊,父辈追偿未竟全功,子辈仓促接棒,矛盾眼看要滑向更深的泥潭。审判长眉头紧锁:“绝不能让纠纷代代相传!必须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法。”办案团队深入调查发现,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仍登记在甲母名下,A虽长期耕种,但始终未取得合法承包权。法官厘清关键法律关系:“所谓‘永久转让’协议,既无充分协商记录,又未依法完成承包权变更登记,依法不能认定为有效转让;双方实际履行的,更符合租赁关系特征。”为打破僵局,法官打出“组合拳”:第一,释明诉讼风险:告知双方启动协议效力鉴定需承担高额鉴定费,漫长诉讼可能耗费数年时间与精力,应理性权衡利弊。第二,锁定核心诉求:明确A可继续耕种土地至承包期届满(2027年),但需按实际占用年限支付合理占用费,并补缴拖欠的承包金。第三,预留未来空间:在调解协议中特别约定,2027年土地重新发包时,村集体须优先保障甲家后人承包权;若其获得承包资格,A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人走了两代,情也淡了三代,再争下去,得到的几万块钱抵得上几十年的乡亲情分吗?”审判长的话直击双方内心。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放下争执。这份仅三页的调解书,既依法维护了农民土地权益——明确承包经营权归属原农户家庭,又通过“优先权条款”为后续合作留出通道;既以经济手段平衡双方利益,更用情理修复了撕裂的邻里关系。“二十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甲的儿子签署协议时红着眼眶说。(记者杨作品编辑邹宇林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