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农村出身的23岁女孩,2年前卫校毕业,应聘到一卫生室做护士,卫生室常只有男医生与她两人,没想到,男医生经常以工作为由把她骗到监控死角对她动手动脚,女孩觉得自己找个工作不容易,就隐忍了,可他变本加厉,一次比一次过分,一年多时间里竟猥 亵她5次,女孩忍无可忍辞职并曝光此事,可医生倒打一耙说她没凭没据,就是侵犯了名誉权,把女孩告上法庭。可女孩拿出一样东西,他立马傻眼了! 据红星新闻8月1日报道,林敏在卫生室工作一年多后辞职,并曝光她工作期间的遭遇,可侵犯者李宾医生却反咬一口告她侵犯名誉权,谁真谁假?引得无数人侧目关注,议论纷纷。 23岁林敏,是个农村出身的孩子,两年前从护校毕业,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应聘进了苍南灵溪一家卫生室,成为了一名护士。 那时的她,青涩而懵懂,满心期待着能在这个岗位上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她很珍惜这份工作! 然而,从2023年年底起,这份原本美好的期待,渐渐被恐惧和痛苦所取代。 卫生室里,常常只有她和李宾医生两人,在她眼中,李医生本应是值得尊敬的前辈,却没想到他却将罪恶的手伸向了她。 第一次李宾对她言语不敬、动手动脚,林敏吓坏了。可她不敢声张,怕失去这份工作。 她来自农村,父母辛苦培养她上学,毕业后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工作,内心的怯懦和对失去工作的担忧,让她选择了隐忍。 可她的隐忍,换来的却是李宾的变本加厉。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类似的事情竟然接连发生了5次。 从最初的言语冒犯,到后来的肢体侵犯,一次比一次过分。 一次,李宾从背后紧紧抱住她,那只不老实的手往上伸,试图触摸她的胸部,头还埋在她的脖子上,想要亲 吻她。 林敏拼命挣脱,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屈辱,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 她知道,李宾对监控所及之处了如指掌,所以故意以工作之由把她骗到监控死角,然后尾随过来,对她图谋不轨。 林敏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上班时精神高度紧张,仿佛他就是恶魔,随时露出青面獠牙! 她怕失去工作,又怕这事说出去别人不信,只能一次次地忍让。 但李兵却丝毫没有收敛,一次次地试探她的底线。 终于,林敏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折磨。2025年6月,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职。 离职后,心中的痛苦和委屈如潮水般涌来,她决定不再沉默,通过网络曝光了自己的遭遇,同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李宾得知林敏曝光此事后,把林敏告上法庭,说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他在起诉书中称,林小敏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散布不实言论,发布虚假信息,导致他的社会评价急剧降低,工作和生活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林敏认为他是恶人先告状,他以为自己做的事人不知鬼不觉?多亏自己留了一手,看你还敢狡辩! 原来,林敏辞职时,李宾不想放她走,便给她打电话,提出她加薪等条件。 林敏痛斥他的不检点行为,让她苦不堪言,而李兵却轻描淡写地说:人总会犯错的,犯错只要改正就好。并让她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甚至辩解称“我就最后一次跟你开个玩笑”,还承诺“如果还有一次,你就辞职”。 但林敏态度坚决地辞职,她的心灵已严重受到创伤,这个事情是过不去的。 他们的通话,林敏都做了录音。 而面对记者采访,李宾解释说录音内容只是想要留林敏,才承认错误,他觉得林敏乖巧,不舍得她离开。 对于被指控猥 亵行为,他说这就是诽谤。 记者追问他与林敏之间发生什么矛盾或误解?李宾却避而不答,只是表示警方已经调查并有笔录,相关案情法院会进一步审理。 有人说,肯定相信女的是实话,她不会拿自己的青春和名誉当睹注! 有人说,这个医生太坏了,难道你上诉就就可以脱责了吗?头上出沧,脚底流脓坏透了! 在这场纷争中,每个人都在等待着正义的审判,希望能拨开迷雾,看清事情的本来面目。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 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宾医生多次以工作为由将林敏骗到监控死角,对其进行言语冒犯、肢体侵犯等行为,符合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特征。 这些行为如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侵犯了林敏的人格尊严和性自主权,就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将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林敏通过网络曝光自己的遭遇,是基于自身真实受到猥 亵的事实进行的。 如她所曝光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捏造、歪曲事实,也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李宾名誉,那么她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范畴,不构成对李宾名誉权的侵犯。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林敏有录音作为证据,证明李宾对她有不轨之举。李宾要想证明自己没做那事,就要拿出有效证据,证明他的清白! (人物为化名) 这样的事,您更会相信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