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涉4.34亿借款案 省高院驳回被告再审申请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涉及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展。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省高院已驳回被告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作项目到期引发纠纷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曾共同合作投资“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经沟通,2022年3月14日,双方及刘伟权、叶庆清、黄浪涛签署《抵债协议》,祺盛实业支付了首期还款额15,093,963.98元。

根据协议,首期还款后剩余债务分四期支付,祺盛实业需于2022年9月30日前归还第一期还款共17,562,665.65元(本金15,093,963.98元,利息2,468,701.67元),且需于同日完成抵债资产中100套住宅或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网签、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

然而,祺盛实业未能按期履行协议义务,经置地公司书面通知超30日仍未履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置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12月13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件进展回顾

202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置地公司函件,告知收到法院传票,案件于2023年2月22日开庭。

2022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置地公司函件,告知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置地公司函件,告知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4年3月27日:置地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生效证明书》及《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2024年8月22日:置地公司收到省高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祺盛实业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省高院已立案审查。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置地公司函件,告知收到本案执行款1,444,568.03元。

2025年4月27日:置地公司收到省高院传票,传唤于5月9日参加听证。

涉案金额及影响

涉案金额包括借款本金433,624,807.88元以及截至2022年11月28日的利息91,538,479.86元(含逾期利息),并需支付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自2022年11月29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由于案件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