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的在图书馆拍人家受害者隐秘处一个多小时,不应该是她性骚扰吗?怎么她还反告受害者?武大也按这女思维的处分受害者,这什么逻辑?这是武大特有的法律教育方法吗?高,实在是高呀!这样培养的律师法官能为人民辩护吗? 武大若再不出手严厉整治此女,那就不只是武大声誉受损这么简单的事了,依法治国又从何说起呢!我感觉一开始就弄错了方向,换个角度来看,这女子在图书馆盯着男生私处看,还拍摄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视频,这难道不是她在骚扰男生吗?反过来想想,要是男生对着女生私处拍摄一个小时的视频,那会是怎样的结果呢?怎么不管怎样都是男生的错呢。我实在是无法理解,最荒谬的当属武汉大学的处理方式了,竟然让作恶之人得利,而受害者最终却受到了处理,这是什么样的世道啊?杨某最大的恶,在于伤害了真正需要维权的女性,以后要是有女性真的遭遇骚扰想要维权,或许就没那么容易了,杨某透支了公众的同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