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武汉大学应不应该撤销对男生的记过处分?
按照法院的审理、判决,这名男生无不正当行为,当然应该撤销。而且,不仅应该撤销,还应该向这名学生道歉。
学校在给予学生处分时,要坚持法治原则。在还没有调查、认定清楚事实时,不能为平息舆论,就处理学生。这对学生是不负责的,而且可能会影响学生一生。
针对类似性骚扰之类的举报,学校应该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等待警方调查、处理结果,再对学生进行处理。因为性骚扰本质属于法律问题。如果警方调查认定学生有不当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学生行政处理,学校再做出处理,这才符合法律程序。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