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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人讹出新高度!湖南长沙,一女子去饭店就餐,中间想要上厕所,可店里面没有,服务员

讹人讹出新高度!湖南长沙,一女子去饭店就餐,中间想要上厕所,可店里面没有,服务员让她到外面的公共厕所解决,不料,刚走出饭店,就因踩到水摔倒了,送医后被诊断为膝盖骨折,女子认为饭店应该赔偿自己,可店方认为在外面摔伤的,和他们没关系,网友:人无脸皮,百事可为!   “我在你们饭店吃饭,就是因为没厕所我的腿才会这样的,你们必须给我个说法!” 长沙陶女士捏着粉碎性骨折的诊断书,委屈的说道。   原来,那天陶女士和闺蜜走进长沙街头一家湘菜馆吃饭,可吃到一半,陶女士突然想上厕所,可问遍服务员,得到的答复都是“店里没厕所,往前走到路口右转,有公共厕所”。   于是她咬咬牙踩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往外走,可没想到,踏出店门的瞬间,右脚猛地打滑,陶女士整个人向前栽倒,膝盖重重磕在水泥地上,闺蜜冲出来时,只见她抱着腿蜷缩成一团,冷汗顺着额头往下掉,裙角被泥水溅得斑斑驳驳。   送往医院后,X光片上的影像让陶女士瘫坐在地:右膝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关节面塌陷。医生坦言,即便手术复位,也可能留下创伤性关节炎,“以后走路说不定得拄拐”。   更让她崩溃的是,手术费、康复理疗、误工损失加起来,远超她一个普通工薪族的承受范围,于是陶女士找到饭店讨说法时,老板却也觉得委屈:“你是在店外摔的,又不是店里,跟我们有啥关系?公共厕所又不是我家开的!”   双方争执的核心,卡在“服务延伸区域”的界定上:饭店虽无厕所,但主动指引了如厕路径,这算不算服务的一部分?地面湿滑的风险,商家有无义务提醒?   事情经过报道后,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说:“没有规定饭馆必须有卫生间,是你主动询问,所以店员是好心指引,不该担责,如果是店内,因硬件有瑕疵,就得担责了”   也有网友说:“这个应该是可以赔的,在消费过程中,饭店是有义务维持食客的安全的。他是中途去上厕所,说明消费行为没结束,饭店责任也没结束,所以这个案子至少要赔部分”。   这场纠纷里,没有绝对的赢家,陶女士的伤痛实打实,饭店也有委屈。 但是服务的温度与责任的重量,从来不是非黑即白。或许真正该思考的是,当商家提供“指引”这类延伸服务时,怎样的提醒才算到位?当意外在店外发生,“连带责任”应该怎么计算?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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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2
2025-07-27 16:39
饭店绝对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