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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是德國作家徐四金(Patrick Süskind)於1985年發表的一部小說,我一直很喜歡徐四金的這部小說,大概僅次於史蒂芬金寫的《它》。
小說中男主角尚·巴蒂斯特·葛奴乙是一個天生就沒有任何氣味的人,也因為身體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味道,所以周遭的人害怕他,也排擠他。
天生就沒有氣味的他,彷彿是一個在人世間飄盪的幽魂,沒有存在感。
他的母親在賣魚攤下,充斥各種魚類腐爛臭味的內臟堆中生下他,然後從一個嬰兒艱辛的成長,直到他發現了自己的天賦 - 異乎常人的靈敏嗅覺。
依靠嗅覺的天賦,他發現可以透過殺死青春期嬌豔的女性來占有她們身上的香味。
只要活著,就得呼吸,只要呼吸,就會聞到各種不同的氣味。
葛奴乙明白了,只要他能蒐集的特定的氣味,就可以調製成所有人類都無法抵抗的武器 - 一種凡人無法抗拒的香水。
一種可以使沒有氣味、渺小、卑微的人,成為天使般受到人們擁戴、寵愛、甚至是最莊重的主教也會因為觸摸到他而喜悅的掉下眼淚的香水。
香水是葛奴乙最堅硬的外殼,既摸不到卻也是無堅不摧的武器,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抵禦。
當葛奴乙遇見蘿拉,更精準的描述應該是"聞"到蘿拉的氣味後,他發現他找到了世界上最完美的香水中的最後成分。
那些葛努乙親手殺死,並且從十幾位犧牲的年輕女性身上所收集的氣味彷彿都是為了此神聖的一刻而存在。最後葛奴乙因為殺死蘿拉以及連續殺害其他少女的罪刑,而被格拉斯城的居民以及衛兵捕獲。
就在葛奴乙即將被處決之前,他將一滴精心調製的香水撒在手帕上,氣味便隨著風擴散到廣場的每一處,那裏聚集著觀看他被執行死刑的人們。小說裡是這樣描寫的:
「接著發生了一樁奇蹟,或者類似奇蹟的事情,總之是發生了一件不可思議、聞所未聞、難以置信的事情,所有的目擊者事後都將會以奇蹟來稱呼它,如果他們有機會提到這件事的話,然而情況並不如應該發的這樣。那天所有在場的人都因為曾經參與此事而深感羞恥,從此絕口不提此事。
事情是這樣的,當時聚集在刑場和周圍山坡上的一萬個人,他們的內心都突然被一種不可動搖的信念所佔滿:這個穿著藍色外套,剛剛走下馬車的小個子男人,絕對不可能是個殺人兇手!並不是因為他們對他的身分有所懷疑!站在那裡的男人,就和幾天前他們在教堂廣場上,從城市的衛兵總部二樓窗口看到的是同一個人,那時候他們還恨不得親手殺了他,把他碎屍萬段;也和那個兩天前因為證據確鑿,以及他親口承認犯行下,被法官判決死刑的是同一個人。
就在一分鐘以前,他們都還熱切期盼看到行刑官對他動用極刑的景象,就是他,就是同一個人,這點毫無疑問。」
「可是,同時他們又覺得:不是他,絕對不是他,他不可能是個殺人兇手!站在刑場上的那個男人,是無辜的!就在這一瞬間,從主教到賣檸檬水的,從侯爵到洗衣婦,從法院院長到街頭小混混,大家的心裡都知道這一點。」
「就連劊仔手帕朋也知道這一點,他那雙緊握著鐵棍的粗壯雙手開始顫抖,他那兩隻孔武有力的臂膀突然變得非常虛弱,膝蓋也顯得那麼無力,一顆心乒乓亂跳,慌張得跟個孩子似地。他再也無法舉起這根鐵棍,他這輩子絕對不要把力氣用在為了對付眼前這個無辜的人而舉起這根鐵棍,唉,他多麼害怕人家把他帶上行刑台的那一刻,他忍不住全身發抖,不得不倚著那根用來殺人的鐵棍,免得因為過度虛弱而跪倒在地上,高大強壯的帕朋!」
「其他人的情況也一樣,一萬個圍觀的人群,無論男女老幼,個個都像少女一樣虛弱,拜倒在情人的魅力之下。每個人都對他產生一股強烈的愛慕、溫柔和意亂情迷的感覺,老天爺呀!我竟然會愛上這麼一個矮小的殺人犯,現在他們是既不能也不想傷害他了。每個人都有一股想哭的衝動,好像已經壓抑已久,而今再也制止不了,從腹部升起的一股想哭的衝動,有如江河決堤般,滾滾洪流,傾洩而下。所有的人都化成水,從內在的精神和靈魂開始溶化,所有的人都化作不定形的液體,只剩一顆心,像一團捉摸不定的塊狀物,在他們的內裡搖啊晃的,每個男人,每個女人,都把他們的一顆心交在這個身穿藍色外套的小男人手上,他們都愛上他了!」
在那個當下,殺人犯葛努乙,瘦弱的身軀就像天使一樣泛著光芒,所有人都瘋狂的愛著他。
「原本計畫要處決那一時代最窮凶極惡的殺手的行刑大典,結果卻演變成自基督誕生前兩世紀以來,全世界規模最大的雜交派對..」
那麼當香水的效力過去了之後呢?
徐四金在小說裡是這樣描述的:
「當格拉斯人終於宿醉醒來時,發現自己的頭重得像鉛球似的,胃裡翻攪欲嘔,心情又極端煩悶,就連那些沒有喝醉的人,情況也是一樣。在刑場步道上,陽光亮得有些刺眼,老實的農夫到處找衣服,那是他們在昨夜的狂歡中脫掉後隨手亂拋的,端莊的淑女也開始尋找她們的丈夫和小孩,完全陌生的人驚愕地趕緊脫離對方的親密擁抱,熟人、鄰居和夫妻之間,發現彼此都是赤身裸體,公然站在陽光之下,尷尬地面面相覷。」
「這個經歷對許多人而言實在太可怕了,完全難以解釋,而且和他們一向所秉持的道德觀念又絕不相容。所以在發生的當下就立刻從記憶中抹除,以至於事後真的都完全想不起來。其他一些知覺器官比較不受控制的人,也嘗試著儘可能不要去看、不要去聽、不要去想──可是這並不容易辦到,因為這個恥辱實在是太明顯、太普遍了。誰要是找到自己的東西和家人,就盡量不引人注意地快快離開,將近中午的時候,廣場上已經完全淨空,好像剛剛掃過一樣。
人人幾乎都足不出戶,直到傍晚才勉強走出家門,因為必須去採買一些緊急用品。碰面時也只是匆匆打個招呼,談的也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事,對於今天早上和昨天夜裡發生的事情,大家都隻字不提。昨天還狂放不羈、朝氣蓬勃的人,現在都變得扭扭捏捏、拘謹羞澀。每個人都這樣,因為大家通通有罪。格拉斯城的居民從未有如那段時光般地和睦相處過,人人都像生活在棉絮裡一樣。」
我想,當許多年後,台灣人再度回憶這段大罷免的激情時,或許感覺就像格拉斯人一般,那段時間像是生活在棉絮裡,除了輕飄飄的幸福感外,就只是一段很難拼湊的回憶。
這些人造的神,就像是葛奴乙,而文青式的口號與媒體蓄意吹捧的「正義」與「反共」,就是那些被害少女身上被強佔的氣味,使得原本渺小的小人兒忽然有了巨大的身影。
他們感受到整個城市因為他們而撼動,並沉醉在這樣的成就裡。在更強烈的驅使下,他們會繼續不斷地收集氣味,因為最終成品的香水,可以讓他們得到某一種精神上的救贖。
小說裡,葛奴乙最後將香水撒在自己身上,因此被周遭瘋狂愛他的人們將他身上的肉一塊一塊撕碎、吞食一點都不剩。那麼這場瘋狂之後,現實的台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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