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到底!”乌鲁木齐,男子在公园打电话,突然被一条未栓绳的狗咬伤,为了自保,他捡起石头打狗。不料,这一举动惹恼了狗主人,上前和男子争执,二人随即扭打在一起。最终,法院宣判男子需赔偿狗主人1.1万余元。网友:不牵绳还有理了?
吴大哥吃过晚饭,像往常一样,走出家门,准备在小区旁边的公园散步。他年过五旬,患有轻微高血压,医生嘱咐他饭后散步,有助于消化,也利于血压稳定。
公园是社区居民休闲的好地方,绿树成荫,小道蜿蜒,偶尔还能听到蝉鸣与孩童的笑声。
吴大哥一边散步,一边打着电话。他和老同事聊着家长里短,话题正谈得起劲,突然,一阵狂吠打破了夜的宁静。
只见一条黑白相间的中型犬不知从哪儿窜出来,张嘴就咬向吴大哥的小腿。吴大哥猝不及防,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他惊叫一声,本能地挥舞着手臂想驱赶狗,却不料狗更为疯狂,一连扑了几下,把他的小腿咬破了皮,血丝很快渗了出来。
“狗怎么不拴绳?”吴大哥怒吼着,赶紧捡起路边的石头,朝狗扔去,石头没打中狗,却把狗吓得跑开了。
还没等他喘口气,一个身穿运动装的女子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狗的主人李女士,身边还跟着五六条狗,其中仅有两条拴了牵引绳,其余四条正悠闲地在草坪上蹿来蹿去。
“你干嘛打我家狗?”李女士厉声质问,脸上写满了愤怒。
“你家狗咬我!我当然驱赶他!”吴大哥指着自己小腿上的血印,气得声音发颤,“你不牵绳,还有理了?”
两人互不相让,愤怒的情绪节节攀升,李女士指着吴大哥鼻子破口大骂,吴大哥也不甘示弱,连说带比划地控诉对方的不是。争执在持续升级。
就在争吵最激烈的时候,李女士忽然上前一步,情绪失控地猛地推了吴大哥一把。吴大哥重心不稳,往后退了一步,本能地抬起右手,回敬了她一个巴掌。
“啪——”
声音清脆,李女士整个人被扇得踉跄倒地,摔在了碎石地上,手臂和膝盖被擦破了皮,鲜血直流。她惊恐地愣住了几秒,然后开始哭喊:“打人了!他打我了!”
有人围拢了过来,几个居民试图劝架,旁人拨打了110和120。
警察赶到后,详细询问了双方经过,并调取了附近公园的监控。
监控显示:吴大哥确实是在被狗咬伤后,用石头驱赶狗,而李女士情绪激动先动了手推人,随后吴大哥回了一巴掌,导致她摔伤。事件真相初步清晰。
吴大哥被带去医院,经诊断为右小腿多处软组织挫伤,轻微感染,治疗花费1532.72元。
而李女士由于摔倒后造成左臂肌肉拉伤、膝盖破损,治疗费和误工、护理费等各项加起来,共计19314.42元。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李女士作为狗主人,在公共场所遛狗未系牵引绳,违反了《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条例》,属过失在先,对吴大哥造成伤害,应承担吴大哥全部医药费用。
而吴大哥在李女士推搡后,选择动手打人,造成李女士摔倒受伤,属于情绪失控下的过度反应,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对李女士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 李女士需承担吴大哥全部医疗费用1532.72元;
吴大哥则需赔偿李女士60%的损失,共计11588.65元;
同时,双方在公共场所争执、互殴行为,也分别给予相应治安警告。
这个判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愤愤不平:“狗咬人还要赔钱,难道打狗还得赔狗主人的钱?”
也有网友理性分析:“吴大哥确实是为了自保,但动手打人终究不妥。人在气头上做错事,也要承担后果。”
更多网友则呼吁:“养狗就要有责任感,牵绳是最基本的底线,不能让宠物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安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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