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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8岁男孩暑假公园卖冰棍,被公园管理员驱赶,还被没收了冰棍。男孩:“我不在这

安徽,8岁男孩暑假公园卖冰棍,被公园管理员驱赶,还被没收了冰棍。男孩:“我不在这里卖了,能不能把冰棍还给我?”可是管理员拿着冰棍头也不回的走了,男孩委屈痛哭,急坏网友!网友:谁给他权力没收冰棍?他有执法权?

(来源:观象视频)

小男孩觉得父母赚钱不容易,就想趁暑假卖冰棍赚点零花钱,同时也锻炼一下自己。

他想到公园里人多,就拉着露营车去公园卖。

天气热,冰棍很解渴,小孩子卖的便宜,很多人都来支持孩子的生意。

可是一个管理员老头却跑了过来,对小男孩说:“赶紧走,如果你还敢再进来,我就把你的车子也没收掉!”

小男孩见状,表示自己马上走。可是管理员却把他的冰棍和收款码给抢走了!

小男孩急了,大喊着:“把东西还给我!你还给我再走,你不给我东西我咋卖啊?”

可是管理员一点都不同情小男孩,拉着冰棍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男孩气得说:“真是的,欺人太甚!呜呜呜,你竟抢我东西,我看我让你好看。”

于是,小男孩把这事情发到了网上,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说,这个保安只能劝告,没有没收货物的权利。跟个小孩上纲上线,碰到领导低三下四!

也有网友说,年龄、声音都和我家孩子相仿,听到这个声音我心都碎了。如果我是这孩子的家长,我会和他拼命!

还有网友说,很多人不是就事论事的评判,而是同情一个8岁的孩子。如果这是一个28岁的人呢?是不是大家就都认为不应该在公园里摆摊儿而支持管理员了呢?公园没有规矩,没有管理会是什么样?如果放开,不知会有多少孩子去做买卖?

我觉得,一个八岁孩子卖冰棒,却被欺负,让人气愤不已!就算公园不能卖东西,劝离就行了,干什么要没收一个孩子的东西?

管理员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没收权,他没收冰棍如果拿回去自己吃,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上来说,在公园卖冰棍,并不违法,而且能给人带来便利。我们这里江边公园卖冰粉的,卖冷饮的,卖鲜榨果汁的都挺多的,有时候出汗了,渴了,正愁没地方买呢,挺方便的,大家各取所需,挺好的,为什么要禁止呢?

人性最大的恶,不是杀人放火而是利用权利去为难别人!那根被夺走的冰棍,是孩子攥在手心的生计;规则若长了冷硬的棱角,会硌疼每个努力活着的微小身影。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