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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托本身的角度来聊一聊宗庆后家里的八卦

转自:洪运的投资笔记

最近老宗家四个娃争夺家产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让我们这些外人大饱眼福,随着起诉内容的逐渐公布,越来越多的故事浮出水面,我们今天不聊那些家长里短的破事,主要聊一聊,为啥老宗的信托被"击穿"了,为啥长公主能动信托里的钱,以及为啥到了老宗这个级别,在财富代际传承上还能有这么多幺蛾子。

我简述下事件的基本情况,老宗为三名非婚生子女设立的21亿美元离岸信托,信托是放在香港的,在香港是有它们家的家族办公室的,已经运营了蛮长时间,在"街上"其实是小有名气的,所以并不存在草台班子的问题。事件起因是长公主中信托转出110万美元,弟弟妹妹炸锅了,表面上感觉是大姐动了弟弟妹妹的蛋糕。实际上双方在下面一定是撕破脸了,不然不会动钱,闹到起诉这个地步,一定是沟通结果不好,甚至说沟通被拒绝后,甚至产生了断联的情况。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聊一聊信托本身,以下仅为金叔个人分析以及与2个香港从业小伙伴的沟通整理,不做任何真实保证,大家就看一个乐呵。

一、信托被“击穿”的核心原因

1.信托设立不完善,资金未完全到位

实际上,这个信托压根没有完全成立完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还没有封闭,没有封闭的信托里面就有非常多的漏洞可钻,至少信托的发起人就可以做很多事情,老宗2003年通过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离岸信托,约定为三名子女各分配7亿美元(共21亿美元),但信托生效需资金全额注入。截至2024年宗庆后去世,账户仅存入18亿美元,尚缺3亿美元,导致信托协议未完全生效,法律效力存在瑕疵。

而当资金缺口使信托处于“未完成状态”,受益人无法直接主张权益,大姐又变成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就可以以公司控制人介入操作。

2.控制权安排失当,资产隔离失败

1)如果这笔钱是老宗自己账户出就没问题,但是老宗这笔钱是公司账户出的,就是本次问题的核心关键,信托资产未与娃哈哈集团彻底剥离。资金来源于公司分红,且操作账户需通过公司财务系统,大姐以“公司名义”即可转账,暴露了信托与公司资产的混同。所有金叔有段时间就在劝前几年做互联网起来的小伙伴,千万不要把公司的钱与自己的钱混同,虽然公司是你的,但是钱不一定是你的,能分红到自己的口袋里,就尽快的分红。不然痛苦的事情在后头。

2)老宗生前未明确信托管理权交接机制,去世后账户实际控制权落入大姐手中,她可能以“拓展东南亚业务”等理由动用资金。根据目前得到的消息,这笔信托的目的之一是发展娃哈哈的东南亚业务,所以大姐以公司名义动用这笔钱是有依据的。这里是暴露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外人是没有办法插手你的家务事的,生前不狠心,身后就必然会问题的。就算强如老宗,在2020年后的中国,钱要出去,也是需要一个合法合规的理由的,大额资金的代际传承,特别是海外传承,不提前20年规划都是不够的。

3.主体太多,跨境法律冲突加剧风险,信托设立于香港,但受益人为美国籍,资产涉及内地公司,而遗嘱在内地公证。三地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信托效力的认定存在差异,这官司有的打,而且就算判下来,执行起来也没那么容易。

二、大姐能挪资金的关键

1.信托管理权交接模糊,顺势给了大姐

老宗突然离世未明确信托受托人继任规则,当然我们也理解,这事情那么突然,没有想到也正常,其实如果让小三来负责这个信托,那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2.防火墙缺失,文件缺失与条款矛盾

1)大姐当上老大后,对这个信托的前前后后信息是完全了解和透明的,经手人甚至都可能是大姐的人了,那你说这个信托有哪些瑕疵,对大姐是不是单项透明?大姐律师质疑信托“无书面文件”,仅靠银行记录和口头承诺,法律效力存疑,一下子就打蛇打七寸了。

2)老宗2020年遗嘱声明“境外资产全归大姐所有”,与2003年信托条款冲突,这就撕开了一个口子。

梳理下来你会发现,现在大姐其实立于不败之地,信托有效,他有牌,信托无效,他牌更多。轮到对面没牌了,对面急了,就只能撕破脸起诉了。

三、为什么老宗这个级别还会出现这么大纰漏

1.对人性理解还不够

大姐也好,三个小弟小妹也好,对于老宗来说实际上手心手背都是肉,三个小弟小妹的履历看下来,也都不是混吃等死的人,在这个前提下,老宗设计了一套看似完美无缺的遗产分配方案,但是他绝对没想到大姐会对小弟小妹出手。市面上大部分的合同与金融产品,实际上都是存在漏洞的。要设计方案一定要以最坏的结果去设计,而老宗没想到今天,就设计不到。核心还是败给了人性。

2.没有区分个人与公司

这其实也是核心原因,大部分企业的老板都是把公司当自己,甚至说信托本身在执行的人,都是娃哈哈出去的人,你说在都已经换帅的前提下,员工会帮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