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外籍选手被开除!大学生私德失范,全校师生要集体“买单”?
某高校学生李欣時被曝出与外籍游戏选手出轨(双方均已有伴侣),校方重磅出击:拟开除其学籍!所依据的竟是校规里“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这一条款,认定其造成了“恶劣影响”。
对于学校的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点思考。
其一,错在何处?出轨确实违背道德,然而校方处罚的核心依据是“有损国格校誉”,将私德问题上升到国家/学校形象的高度,这是否合理呢?
其二,影响由谁承担?个人行为不检点,致使舆论发酵,可最终“恶劣影响”的后果却要全校师生共同背负声誉受损的压力,这公平吗?
其三,开除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吗?道德有亏确实必须付出代价,可是剥夺受教育权是不是处罚过重了呢?教育的目的本应包含引导与改正。
支持校方维护声誉,但更应明确界限:严惩学术不端,对于私德问题则应以教育引导为主。动辄就“开除”这种做法简单粗暴,让集体为个人的过错“背锅”,既难以让人信服,也可能会模糊高校育人的核心使命。你对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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