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公司一名员工上班时间在仓库用大功率电器做饭被公司罚款并开除,公司给N+1经济补偿,员工要求2N并补交社保和公积金。 7月11日,深圳一家公司发了一份通知,据通知中称,公司的一名员工上班时间多次在仓库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司给予该名员工罚款4000元并开除,另有4名员工因知情不报被罚款1000一2000元。 公司同时给该员工发了一份解聘通知书,据公司在解聘通知书中称,自7月11日起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最后工作日为7月15日,公司依法给予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 据该名员工说,公司找她谈话,愿意给她N+1经济补偿。但是她没有同意,她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给2N经济补偿,并补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该员工说,她已经在公司工作了7年,她是2018年11月入职该公司的,2019年4月才开始缴纳社保,2025年3月才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很多网友认为,公司不应该给员工罚款,但是对员工开除没有问题。 毕竟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虽然给员工开除处分,但是还给员工经济补偿,公司这样的做法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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