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办了婚礼但没领证的小情侣分手后,因为彩礼的事闹得不可开交。男方家给了48万8千块彩礼,现在分手了想全要回来,可女方家只愿意退20万。两边为这事儿争得脸红脖子粗,背后还扯出两年同居和打掉过一个小孩的事儿,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男方家一口咬定得把48万8全退回来,女方家说啥都不同意,就肯退20万,郭女士,她说自家闺女跟男方在一起两年,还打过胎,这钱不能全退。 咱先说说这彩礼的事儿。按照老传统,男方给彩礼是表示诚意,女方家收了彩礼,这亲事就算定下了。 可现在这情况是,两家办了婚礼,亲戚朋友都请了,大家都觉得他们是两口子了,可就是没去民政局领证。从法律上来说,没领证就不算正式结婚,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那这彩礼到底该不该退呢?根据法律规定,要是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是支持的 可这事儿也不是一刀切,还得看具体情况。就像这对情侣,在一起住了两年,还有过孩子,这些情况都得考虑进去。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规定里就说了,没领证但共同生活的,返还彩礼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共同生活时间多长、彩礼都花哪儿了、有没有孩子、谁对分手有过错等等。 要是共同生活时间长,彩礼也用在两个人一起生活上了,那返还的比例可能就低一些。要是因为男方的原因分手,或者女方身体上受了伤害,比如流产,法院也会偏向女方这边。 就拿之前的一个案例来说,河南有个女的和男方同居两年,还流过产,后来分手了。男方要求返还16万8的彩礼,一审法院就判女方只需要返还3万。法院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不短,女方还因为流产伤了身体,男方也有一定过错,所以就少退了点。 再看这对情侣,同居两年,还有过孩子,女方家觉得不全退彩礼有理,也不是没道理。 毕竟在一起生活,吃喝拉撒都得花钱,彩礼可能早就花得差不多了。而且女方还打过胎,这对身体和心理都是挺大的伤害,男方多少也得担点责任。 可男方家也委屈啊,48万8不是小数目,好多家庭得攒好几年呢。现在人财两空,换谁都受不了。 男方家可能觉得,没领证就是没结婚,彩礼就得全退,可他们没想到,法律上还得考虑实际生活情况。 这事儿其实反映出一个大问题,就是现在“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的边界不太清楚。好多地方还是按照老传统,办了婚礼就算结婚了,可从法律上来说,只有领了证才算。这就导致好多纠纷,彩礼该咋处理,孩子咋抚养,财产咋分,都成了麻烦事儿。 以前,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法律还承认事实婚姻,可从那以后,就只认结婚证了。 没领证的,不管在一起多久,都只能算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是谁的就是谁的,除非能证明是两个人一起买的。孩子的话,和婚生子女一样,双方都有抚养义务。 彩礼这事儿,在咱们国家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的“六礼”。那时候彩礼是象征性的,图个吉利,可现在在有些地方,彩礼成了攀比的工具,数额越来越大,好多家庭都因为彩礼背上了债。 202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到要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好多地方也出台了村规民约,限制彩礼数额,像甘肃定西就把彩礼限高5万,河南兰考通过红白理事会来管这事儿,效果还不错。 回到这对情侣的事儿,男方想要回彩礼,女方觉得不全退有理,两边都有自己的道理。从法律上来说,男方有权利要回彩礼,但具体能要回多少,还得看法院咋判。法院肯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在这儿也提醒大家,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儿,可别光想着办婚礼,领证才是最重要的。要是因为各种原因没领证,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也要多留个心眼,把财产、彩礼这些事儿说清楚,免得以后闹纠纷。 这事儿在网上也引起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男方太绝情,都在一起两年了,还打过孩子,咋能要全退呢?也有人觉得女方家不讲理,没领证就该把彩礼退回去。你对这事儿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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