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公告,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500万元至7000万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89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94.23万股至1188.46万股,占总股本14.76亿股的比例约为0.40%-0.8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用途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起45日内的工作日9:00-11:30、13:30-17:00。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邮箱dm@tedastock.com,邮政编码300457。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需在信封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若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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