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好迷惑的一篇稿子,一个充电器品牌的电芯供应商找了个外包小厂,结果小厂为了卷成本以次充好,导致产品自燃,最后搞得整个品牌玩不下去了。明明是要大家注意产品质量,不要以次充好,结果总结说不要得罪学校法学院,把别的地方烧了不算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