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朋友咨询我,他之前报了某公教育的公考协议班,支付了培训费用3万元,协议约定如未通过考试则退还培训费用,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朋友未通过考试要求某公教育退费,但某公教育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退费。朋友准备申请仲裁要求某公教育退还培训费用。 我登录北京仲裁委员会官网,使用官网提供的仲裁费计算器计算了一下仲裁费用,计算页面显示争议金额3万元,申请人需要支付机构费用5千元,仲裁员报酬1万2千元,共计1万7千元。这个费用把我一整个震惊了,我不禁感叹选择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来说维权成本太高了。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的收费标准,争议金额25万元以下的案件仲裁费用收费标准为1万7千元。而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争议金额3万元的案件向法院起诉,仅需要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费550元。由此可以看出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维权成本要远远低于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仲裁是一裁终局,诉讼是两审终审。根据我所学知识以及办案经验,我建议当事人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如果遇到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务必谨慎签署。 欢迎关注@齐律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