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王先生花50多万买了套法拍房,准备装修入住时却不想糟心事接踵而至。原来,邻居把共用的设备平台改成了洗衣房,还挂满内衣裤,更过分的是不让王先生放空调外机,提出的放卫生间窗下方案又不可行。邻居还称和原业主协商过且通知了物业,可物业一问三不知。社区、街道、城管介入都没谈拢,街道发整改通知邻居也不理会。
这事,还得从王先生买法拍房说起。2025年,在长沙打拼多年的王先生,好不容易攒够了钱,花50多万拍下了一套法拍房。
他想着,有了自己的房子,以后就能过上安稳日子了,一家人也能团团圆圆地住在一起。拿到钥匙的那一刻,王先生笑得合不拢嘴,心里已经开始规划着怎么装修这个新家了。
可谁能想到,装修还没开始,糟心事就接踵而至。王先生家门口有个和邻居共用的设备平台,按照原本的设计,这里是用来放置空调外机的。王先生想着,等装修的时候,把空调外机好好安置在这里,既美观又安全。
然而,当他第一次去看这个设备平台时,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邻居竟然把设备平台的外墙给敲了,开了一扇门,把这里改造成了一个洗衣房。里面水电齐全,洗衣机、晾衣架一应俱全,还装了防护网。
更过分的是,邻居把内衣内裤、袜子等衣物挂得满满当当,就在王先生家大门旁边。每次王先生进出家门,看到这些衣物,心里就别提多闹心了。
这还不算完,因为邻居占了设备平台的大部分空间,王先生家的空调外机根本没地方放。王先生找到邻居,希望他们能腾出地方,让自己把空调外机放好。
可邻居却强硬得很,提出了一个让王先生无法接受的方案:把空调外机放在卫生间窗户下。王先生仔细想了想,这个方案根本不行。
卫生间窗户下距离空调安装位置太远,而且外机有坠落的风险,万一砸到人,那可就麻烦了。
邻居见王先生不同意,还嘴硬地说自己和原业主协商好了,还通知了物业。王先生一听,赶紧去找物业负责人核实情况。
可物业负责人一问三不知,支支吾吾地说不太清楚这件事,这物业也太不负责任了。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向社区和街道反映情况。社区和街道的工作人员很快就介入调解,他们多次组织王先生和邻居进行协商,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可邻居就是油盐不进,始终坚持自己的方案,调解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后来,城管部门也介入了。5月21日,街道给邻居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他们在5月26日前将设备平台恢复原貌。王先生以为,这下邻居该老实了,肯定会按照要求整改。
可没想到,邻居根本没把整改通知当回事,依旧我行我素,还对王先生说:“你买房的时候就该注意这些,现在后悔也晚了。我愿意买新空调和烟赔罪,你就别再折腾了。”
王先生当然不答应,他觉得邻居这是在耍赖,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从王先生的角度看,他花了几十万买房子,本想拥有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环境,可邻居的自私行为却让他的想法无法实现。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设备平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邻居未经其他业主同意,擅自将共用设备平台改造成洗衣房,这种行为侵犯了王先生作为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邻居的行为,完全不顾及王先生的感受,只图自己方便,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邻里之间本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可他却做出了这种让人心寒的事情。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居擅自改变设备平台的用途,将其改造成洗衣房,这种行为侵犯了王先生的相邻权。
2,邻居在设备平台上挂满内衣内裤等私密衣物,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到侵犯王先生的隐私权。
虽然设备平台是公共区域,但就在王先生家门口,这些私密衣物的展示会对王先生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让王先生感觉自己的私人空间被侵犯。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邻居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王先生的隐私权,王先生可以要求邻居停止这种侵权行为。
邻居声称和原业主协商过且通过了物业的同意,但实际上物业一问三不知。这就表明邻居所谓的协商和同意很可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如果邻居是故意编造谎言,欺骗王先生和相关部门,那么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欺诈。虽然这种欺诈行为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民事上,邻居需要为自己的欺诈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您觉得王先生应该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素材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风芒新闻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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