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充电宝不带3C标准无法带上飞机,可为何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不用依照“3C和召回”要求查验,这是不是一种双标呢?近日国家民航局一纸禁令,不带3C标识的充电宝,是不能带上飞机。由于之前国内市场上所销售的充电宝,大多数都是没有3C标识的,所以很多乘客在过安检的时候,只能是忍痛割爱。 为了大众的安全不让携带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这本身无可厚非。可却有网友发现,机场竟然明确标出,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不用依照“3C和召回”的要求查验,按照原先的要求标准执行。到底是国外生产的充电宝更安全?还是说这是一种区别对待。所以不少网友纷纷表达了不满。事实上之所以会区别对待,背后是另有深意。 第一,要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咱们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仅对在境内销售、使用的产品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国外生产的充电宝未进入中国市场流通,所以不受《产品质量法》中3C认证条款的强制约束。 第二,国际运输惯例中,《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而是以CE、FCC等产地国安全认证作为合规依据,而不是以3C认证作为合法依据。 简单来说就是,咱们的标准约束不了人家的商品。当然了,所谓的免检,并不等于没有监管。即使是国外生产的充电宝,也需要接受一些常规的检查,如果是有安全隐患,或者是超过功率的,也是无法带上飞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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