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刚收到你们法院的传票,和其他案件开庭时间冲突了,之前的传票5月份就发出了,这个案件我们只能申请延期了…… 法官助理:改到什么时候?不一定能改,我们的排期很满。 律师:稍等,我看看,某月某日、某月某日、某月某日要避开…… 法官助理:啊!你们还要挑时间呀……
当#开庭撞期#怎么办?这是律师助理转述的沟通情况。——忍不住想笑,还挑时间?我们怎么可能挑时间,所要求的不过是不冲突。
在开庭冲突的问题上,有的法院很明理,主动给调时间,有的外地法院,甚至会主动打电话提前告知安排什么时间是否撞期,有的法院,那真是一言难尽,来一句:可以安排其他律师过来开庭呀,或者,你们有两个律师,让另一个律师过来开庭就可以了。
说话不怕腰疼,如果当事人愿意同意,那当然没问题,但是,十个当事人有九个是强烈反对的。甚至,严重的,会以为我们律师撂挑子。——当事人找律师,就像病人认准医生,带着很强的个人信任,没有几个是愿意临开庭换律师的。
而且,最关键的,经办律师从头跟到底,对案情、对所有细节都是最清楚的,临时换律师,也是大忌。
有位外市当事人,委托之后,我亲自准备好诉讼材料,让律师助理过去立案,结果,当事人不同意委托助理律师,当事人的原话是:宋律师,我只相信你,其他任何律师我都不敢相信,你没时间亲自跑没关系,你做好材料,我来跑,我去递资料,你教我就可以了。
还有不少的当事人,委托之前就问了:这个案件,是宋律师你亲自帮我做还是让七他律师帮我做的?
虽然案件多是团队律师共同负责,但是主办律师是谁,当事人还是很介意的。
像这种情况,如果要临开庭换律师,当事人怎么可能同意?
其实,关于开庭撞期问题,最高院也过一份意见,依照传票发出的前后时间,先来后到,后面的进行延期改欺。
只是,就像李逵说的:要是天例都依得,这天下就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