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躲在后备箱,听到另一个男子给妻子打电话,问她还有多久到,妻子说还有五分钟。此时男子一把将后座推倒,妻子见到老公在车上,吓得不轻,赶紧说道:“我们下车再说。”结果男子下车后,妻子一脚油门,奔驰而去,从此了无音信。 据小莉帮忙6月27日报道,汪先生和妻子2020年认识,当年办了婚宴,2021年生下可爱的宝宝,现在孩子已经五岁了。 双方感情原本特别好。汪先生在工厂当车间主任,每月拿1万多,把钱交给妻子,任她买包包、买化妆品。
妻子期间对汪先生也不错,拿着钱会给他买衣服、鞋子,操持家务、辛苦带孩子,可以说是任劳任怨。 两夫妻一个主内、一个主外,生活过得红红火火,在周围邻居眼里,他们是一对模范夫妻。 可是在5月20号,妻子一反常态表示要出去玩一玩、放松放松,说自己在家带孩子太辛苦、太累,必须出去走一圈,不然快疯了。
汪先生起初极力阻止,因为自己要上班,无法陪同,孩子虽可让父母暂时带,但妻子是想晚上不回家,他怎能任由这种事发生? 不过妻子坚决要出去,汪先生退而求其次,问她和谁一起出去。妻子称和朋友,但汪先生知道她没几个朋友,且关系没到一起出去玩几天的程度。 劝说无果后,汪先生准备放弃阻拦,心想既然妻子要出去就随她,虽然心里有疑惑,但自己抽不开身,等以后再慢慢找线索。 当汪先生出门上班时,他突然看到妻子的车门没关,便放弃上班,直接钻到后备箱,想看看妻子到底要去哪里。 妻子对此一无所知,照常开上高速。男子在后备箱打开手机导航,想先试探妻子的去向,于是发信息问她去哪里。妻子回复“去开封”,但男子发现路线并非去开封,而是新郑方向。 汪先生意识到妻子在骗自己,但他压抑着困惑与怒火,想再等等看还会发生什么。 不一会儿,一个男子打来电话问妻子还有多久到,妻子回复“还有五分钟”。 正是这个回答让男子没压住怒火,他直接推开后座,突然站起来怒视妻子:“你怎么说谎?那个男的到底是谁?” 妻子吓得一激灵,很快回过神来说:“我们下车再说。”男子此时也想问清楚,便赶紧下车,可他一下车,妻子就一脚油门飞驰而去,接下来一个月都没再出现。 五岁的孩子看不到妈妈哇哇大哭,爷爷奶奶怎么哄都没用。汪先生思念妻子心切,又想了解真相,每日寝食难安,班也无法正常上。 最后他找了调解员帮忙寻找,但妻子不接电话。后来打听到妻子在附近小区,物业说见过她,但因涉及隐私不愿告知门牌号。 他们准备通过民警查询妻子住处,但汪先生和妻子没领结婚证,只是办了婚宴、生了孩子,不受法律保护,民警无法帮他查找。 不过汪先生现在安心多了,知道妻子在附近小区且安全。他对着镜头表示,希望妻子赶紧回来,以前的事既往不咎,不再追问,只希望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网友们表示,男子想了解妻子真实去处,为什么不再等五分钟看看对方是谁,万一是场误会;
也有人说,作为丈夫不能只给钱,还需分担家庭重任、给予妻子精神慰藉,这件事肯定是男子没照顾到妻子感受,以为给钱就万事大吉,才造成她情感上的空虚。
一、男子躲进妻子车后备箱,是否违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案例中,汪先生躲进妻子车后备箱,若只是单纯想了解妻子行踪,未对车辆造成损坏,一般不构成财产类违法;但这种未经妻子同意窥探其行踪的行为,从隐私权角度有争议,若妻子认为其私密活动被侵犯,可依法主张自己权利。
二、物业拒绝提供妻子住处信息,合法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物业掌握的业主居住信息属于个人私密信息 。
物业拒绝向汪先生透露其妻子住处,是合法合理的行为。这是在履行保护业主隐私的义务,防止业主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即便汪先生有寻找妻子的需求,在没有合法手续情况下,物业不能随意提供他人隐私信息。
三、如果汪先生找到妻子后,强行将她带回家,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若汪先生找到妻子后,强行将她带回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涉嫌违法。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若情节严重,限制时间长、手段恶劣等,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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