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河南周口,3个儿子轮流照顾老母亲,老三去世后,老三媳妇不愿意赡养,老大老二没商量

河南周口,3个儿子轮流照顾老母亲,老三去世后,老三媳妇不愿意赡养,老大老二没商量好谁来照顾老人,老人无处可去,在楼道里住了一晚,之后住进了村里的办公室。老人的小女儿愿意照顾老人,但是要求大哥和二哥各自把母亲的2万元补偿款给到自己,二哥当天就给了,可大哥签了协议后又反悔了,大嫂:就咱俩好欺负,想咋咋地,有本事就告吧。 6月25日,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86岁的赵奶奶原本有5个子女,可老人如今却无家可归,只能暂住在村里的办公室。 老人的大女儿告诉记者:母亲是被大嫂撵出来的,还在楼道里住了一夜。 小女儿王女士表示:自己父亲16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母亲把家里的地、房都分给了三个哥哥,母亲的赡养问题一直都是三个哥哥在轮流负责。 之前三个哥哥把母亲照顾的好好的,可2024年12月,三哥突然去世,三嫂表示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婆婆。 他们就把母亲送到了大哥家,可母亲在大哥家住了一个月后,又被撵了出来。 二嫂表示:老三不在了,老大想让她家和老大家一替一个月赡养老人,可母亲的40平方安置房,老大拿走六七万,自家只落了2万,她不乐意。 原来,赵奶奶所在村子拆迁,一户一址,挂着7口人能多分40平房子。 老太太的户口划到老二、老三名下不够人数分不到这40平,户口放在老大家刚好凑够7人,就多分了40平,这40平按照当地价格算,值10多万元。 如果老人没有把户口放在老大家,这40平也是分不到的。 大家商量后,把其中6万元拿出来,三个儿子每家分2万,剩余4万老大家不用出。 三兄弟签了协议,老大向老二、老三家各支付20000元,老大拥有母亲40平安置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之前三家轮流照顾老人,大家相安无事,如今老三去世,大家都不愿意多照顾母亲。 见母亲无人赡养,王女士和2个哥哥达成协议,由她来照顾母亲,大哥和二哥一家各出2万给她,这也是母亲的补偿款,母亲归她管。 大哥和二哥都同意了,二哥当天下午就把钱送来了,可大哥大嫂签字后,又反悔了。 村里工作人员劝老大要说话算话,但老大不当家,老大媳妇不同意,大家就没协商好。 沟通无果后,王女士又找来了记者,想问问大哥到底是怎么想的? 在调解现场,大嫂一直催着大哥回家,还怒气冲冲地说:“就咱俩好欺负,谁要弄谁弄。” 大嫂表示自己从未说过不养老人,是老人自己掂着东西走的,还称自己一次要照顾2个月,不能光搁自己家。 赵奶奶则说,在老大家住了一个月后,老大媳妇让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她只能掂着被子走。 正常情况下,赵奶奶在老大家住满一个月后,应该去老三家,但老三已去世,所以还得老大、老二来养。 大嫂气愤难平:那晌午你吃面条子,我做了芝麻叶面条子,你给那屋里吃,我给当门吃,我给你盛到碗里,我说你一下了吗? 她越说越激动,直接跪在了地上:咱凭良心,我吭一声没有。 在大嫂看来,自己和丈夫都是出气筒,他们照顾老母亲多年,没想到却养成了仇人。他们并没有说不养老太太,是老太太不愿意来他们家。 听到儿媳数落自己,赵奶奶情绪激动,说自己再也不去老大家了。 场面一时失控,大哥大嫂怒气冲冲地走了。 记者联系二哥二嫂,希望他们出面来调解,可二嫂在电话里说:老大说话不算话,年初就签好了协议,一家给2万元,谁反悔就加倍罚,这是老大自己写的合同、立的字据。 看到子女们为了自己的事情争吵,赵奶奶躺在床上嚎啕大哭。 赵奶奶含辛茹苦把子女养大,如今年事已高,本应安享晚年,可几个子女,却因为谁来照顾她,吵得不可开交。 大哥大嫂离开后,王女士等人又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调解,大嫂还是那句话:想咋咋地,有本事就告吧。 在她看来,自己照顾婆婆,已经问心无愧了。 赵奶奶也说了实话:说儿媳对自己好,天天做饭盛到碗里,只是这一个月老三去世了,没人养自己了,之前都挺好的。 老人的大女儿表示先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后面大家在商量着解决。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不能因为没钱或者其他理由就拒绝赡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儿子去世后,儿媳妇对于公公婆婆并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王女士等人就赡养母亲已经达成过相关协议,如果这些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他们兄妹4人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有一方或者几方不履行,其他子女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判决赡养母亲的事宜。 百善孝为先,希望老人的4个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责任,而不是互相推诿、计较利益得失。亲情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河南民生频道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