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男子旅游返程时,因觉得机票钱太贵,竟连续盗窃8辆车代步,然后一路向北,上演了一场荒诞的“偷车返乡”闹剧。警方一路追踪到石家庄的一个停车场,才将正在睡觉的男子抓获归案。 据法治进行时于6月22日报道,男子陈某去长沙游玩结束后,本打算坐飞机回家,可他一查机票要1500元,心疼得不行,于是放弃了坐飞机回家的念头。 那要怎么回家呢?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发现有些二手车行晚上没人好好看着,门也不锁。于是陈某就起了坏心思,打算“借”车一路向北开回家。 事发当天一大早,武汉洪山区的一家二手车行的员工胡某来上班。进店后他发现办公桌上的4把车钥匙没了,于是立即去维修间查看,结果一辆价值十几万的待修车也不见了。胡某吓得赶紧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可店里的监控都坏了,无法找到是谁盗的车,这让案子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后来民警通过沿街的道路监控,花了3个多小时,才找到了关键线索,并且顺着这条线索,民警发现被盗车辆已经行驶到了河南驻马店。 民警立刻开车赶了过去,在一个停车场找到了车,但窃贼却跑没影了。 就在民警调取现场监控时,当地警方传来消息,说嫌疑人在驻马店又偷了一辆车,正前往郑州方向。 之后,其他地方的警方也陆续传来消息,说嫌疑人一路偷车、扔车,朝着河北邢台的方向去了。每次嫌疑人扔车,民警就得重新锁定侦查方向,这猫捉老鼠的游戏难度是越来越大了。 6月3号晚上,河北邢台警方又得到新消息。有个偷车贼作案的时候被车主发现,偷车者居然开车把车主给压伤了。 6月4号上午,民警在石家庄的一个停车场内,终于找到了陈某,当时他正躺在车里呼呼大睡。 后经审查,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有盗窃机动车的前科,这次是因为不舍得机票钱,所以重操旧业,共偷了8辆车,没油了就把车扔了再偷一辆。 有网友忍不住吐槽说:“这不就是在吃鸡找载具吗?” 还有一位受害网友表示:“其中有一辆是我老爸的车,我老爸把车停在停车场,车钥匙没有拔,门也不锁,早上起来用车,结果车不见了。”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陈某的行为该如何评价? 本案中,陈某的最初目的只是想要回家,但他也确确实实地偷了8辆车,属于多次盗窃。 因此,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虽然陈某盗窃了8辆汽车,但他并不是为了将车占为己有,只是利用车辆回家,所以不能按照车辆的价值计算盗窃数额。 在这里,受害者们只是汽油受到了损失,故应当以汽油损失为计算盗窃数额的基础。 也就是说,陈某的盗窃行为可能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 其次,陈某在河北邢台作案时被车主发现,并开车压伤了车主,这属于暴力行为,可以构成转化型抢劫。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定罪处罚。 因此,陈某在这次回家过程中共涉及了两个罪名,盗窃罪和抢劫罪。 此外,陈某是有犯罪前科,如果他之前一个罪名的发生时间是在这次案发前的5年内实施的,那么陈某就构成了累犯,需要从重处罚。 目前,陈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接下来他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发布于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