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借给醉酒女子,发生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车主被逮捕起诉
2024年9月22日,黄某与车主孙某共同饮酒后,黄某在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的状态下,驾驶孙某的车辆以174km/h的速度在省道超速行驶,追尾电动摩托车致3人当场死亡。
孙某与黄某同桌饮酒后,在黄某已处于醉酒状态下仍默许其驾车,且未采取任何阻止措施。
因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三人死亡),且孙某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危害结果,检方最终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黄某:若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孙某:若过失罪名成立,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车主好糊涂,明知对方醉酒,还要把车借给醉酒女子。
朋友之间,不能感情用事。
酿成悲剧,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