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谁死谁有理!重庆,一男子在钓鱼过程中突发心梗,两名同行钓友计划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但遭到了男子的拒绝,男子最终因未得到及时抢救猝亡。不料事后,男子的家属认为两名钓友未尽到救助义务,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阿伟、阿军、阿政三人不仅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更是生活中无话不谈的好友。
他们同在一家公司工作,阿军还是刚入职不久的阿伟的领路人。
平日里,下了班,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一起去钓鱼。
2024年6月3日这天,阿军心血来潮提议去当地一处湖泊钓鱼。阿伟和阿政一听,立马来了精神,三人一拍即合,决定连夜开车出发抢钓位。
到了地方,他们在湖边找了个舒服的地方住下。
在此过程中,阿伟突然感觉到身体不舒服。阿政一看,二话不说就起身回车上拿药,还小心翼翼地扶着阿伟回屋休息。
阿军一听这情况,也赶紧给阿伟的家里人打去了电话,询问阿伟此前是否患有什么疾病,结果家里人表示阿伟此前从未有严重病史。
随着时间的推移,阿伟的情况非但没好,反而越来越糟,还出现了大便失禁、浑身发冷的症状。
阿军和阿政见状,意欲将阿伟送去医院进行救治,可阿伟硬是不肯,非说自己没事,歇会儿就好。
谁承想,这一耽误,事儿就大了。没过多久,阿伟就开始口吐白沫了。
这时候,阿军和阿政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最终阿伟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系心肌梗塞。
对此,阿伟的家人悲痛欲绝,他们难以接受人从家里出去还好好的,短短几个钟头,就与他们天人两隔。
阿伟的家人坚持认为是因为阿政和阿军在发现阿伟发病的症状后,没有及时进行送医才导致如此结果。
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阿军和阿政告上法院索要赔偿。
对此,有人表示,诚然,家人的突然离世必然会对家属造成巨大的打击,这在情理上能够理解。
但不能因此就乱告一通!面对阿伟的突发疾病,阿政和阿军已经在能力和责任范围内尽到了帮助义务,他们又不是医生,不能过于苛责他们判断病情危及程度与否啊!
把责任全推到阿军和阿政身上,对他们实在是不公平。
法院最终认定阿军和阿政对阿伟的死亡原因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其一、阿军、阿军、阿政是三人是基于钓鱼爱好而自发组织、自愿参与的结伴同行关系。
所以,他们彼此之间仅存在一般人能够预见的合理注意义务,不能有过多苛责的要求。
其二、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阿军和阿政在阿伟发病后,采取了拿药、扶其休息、联系家属询问病史以及打算送医等措施,已经尽到了他们在能力范围内的注意义务,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对阿伟的死亡不具有过错。
其三、从阿伟亲属那了解到,阿伟系无既往病史的中年人,从发病到死亡时间都极短,要求阿军和阿政按照专业医护人员的标准预见小伟死亡的可能性并及时作出反应,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的限度。
阿伟的猝亡是一场意外事件,在此种情况下,不能过分苛责同行者,而应尊重意外事件的客观性和不可避免性。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阿军和阿政不承担任何责任,遂驳回了阿伟家属的全部诉求。
对于阿军和阿政而言,他们作为阿伟的同事兼好友,亲眼看着身边的人离世,心中肯定也充满了痛苦和自责,但他们也的确尽力了啊!
做人要讲良心,以结果未如愿,就主观代入“谁死谁有理”!
且阿伟的亲属事后非但没有半分感激,反而把矛头指向阿军和阿政,难道这是阿伟想看到的吗?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红星新闻 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