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因涉嫌酒驾被查,自称是人大代表,并试图抗拒执法,扬言“人大代表可以喝酒!”交管人员也不惯着女子表示“可以喝酒,但是不能酒后开车!”怎料,女子仍坚持说“可以!” 我们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 轻者面临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 体内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构成醉驾的,还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1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那作为人大代表是否享有特权?就可以酒后开车? 答案是否定的! 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第33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刑法》第4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就是,无论是你是什么身份、职位有多高,过去的功劳多大,有什么特殊的社会背景,违法犯罪的都应当依法予以追究,不能因为身份、地位网开一面。 具体到本案,即便涉事女子真的是人大代表,也不能酒驾!酒驾后也不能免责。 同时还应当注意的是,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表,更应当带头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也是代表们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如果身为人大代表还违法犯罪,显然也就是不称职! 据悉,涉事女子确实是一名区人大代表,当地区人大常委已通报,因涉事女子涉嫌违法,已经责令涉事女子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这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