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女子结婚时,男方掏空家底给女方父母18万聘礼。婚后,女子和丈夫生活困难,甚至住院生产的医疗费都没有,无奈之下,女子向父母索要彩礼,万万没想到,被果断拒绝。女子怪父母太狠心,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2020年6月,浙江台州的小张经媒人介绍与小林订婚。小林家为表诚意,给付了18万元彩礼给小张的父母。然而,婚后小张才发现,小林家为支付彩礼已掏空家底,夫妻二人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无力承担住院生产的医疗费。无奈之下,小张多次向父母索要彩礼,却遭到拒绝。小张的父母坚称,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用于感谢养育之恩,并非给女儿个人的。双方争执不下,小张最终将父母告上法庭。
法庭上,小张的父母表示,他们原本计划为小张举办婚宴并返还部分礼金,但因男方未确定婚宴日期,计划搁置。此外,小张在婚后不久便索要彩礼,并与父母发生冲突,甚至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彩礼本质上是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家庭的赠与,应视为女方及其父母的共同财产。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小张的父母返还小张10万元彩礼。这一判决综合考虑了彩礼的数额、未置办嫁妆及婚宴的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小张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
这起案件引发了关于彩礼归属的广泛讨论。彩礼在中国传统习俗中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因彩礼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的归属和返还应综合考虑当地习俗、婚姻存续时间、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法院的判决既尊重了传统习俗,又兼顾了现实情况,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彩礼虽是婚姻的礼俗,但不应成为家庭矛盾的根源。在处理彩礼问题时,应多一些理解和沟通,避免因财产问题影响亲情与婚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