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引进市场化大型会议活动奖励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挖掘消费潜力,通过支持引进市场化大型会议活动,推动海南省文体旅商展的联动发展,扩大消费市场。
根据实施细则,我省重点支持由企业(机构)自筹资金在琼举办,且参会人数不低于2000人的专业会议。这些会议需聚焦经济、科技、教育、社科等领域,不包括联谊、联欢、团建、旅游等社交旅游类会议以及订货、招商、恳谈等商务洽谈类会议。同时,会议需确保岛外参会代表不低于50%,且由财政资金支持举办的会议将不予奖励。
在奖励标准方面,细则明确规定,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会议,将以事后奖励的方式,按照参会代表住宿酒店间/夜数对申报单位予以支持。具体奖励标准为:单次参会人数2000人至4000人的会议,每间/夜奖励100元;单次参会人数超过4000人的会议,每间/夜奖励200元。若会议在5月至9月期间举办,奖励标准将上浮20%。每次会议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参会代表接待酒店住宿总支出的70%。
申报单位需为举办会议的主办单位,并具备合法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在项目申报和举办期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符合条件的会议,申报单位需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备案和资金申报材料。
该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今年底。(记者刘兵编辑王珊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