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下场!”福建,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被通知,明天不用来了,结果工资5500元老板却一拖再拖,女子气的申请劳动仲裁,老板收到通知傻眼了,凭什么他得赔2万多?网友:劳动局给力!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感谢您的支持! 泉州的一家餐饮店,当时正是年底,餐厅生意比较忙,老板临时贴了张招聘启事,想招个帮手。 这时候,张女士正好在找工作,看到这机会就进店问了下情况。老板看她人来了,也没多问,简单聊了几句后就直接让她上岗了。 她主要是干服务员的活,但因为店里人少,前台后厨都得她帮忙,收桌子、招呼客人、洗碗拖地样样来,一点没偷懒。她也挺认真,想着干得好,老板说了月底发工资,到时候一结帐还能多赚点。 可干完一个月后,工资并没有如约到账。 一开始她也没起疑心,想可能是老板太忙了,就去问了一下。老板说最近手头紧,还欠着供货商的钱,叫她再等等。 她心想也不是啥大钱,就继续干了半个月。但还没等到工资到账,突然有一天老板叫住她,说现在生意不好,店里人手太多,她不用来了。 人家被这么一说,也没吵没闹,就说那好,之前干活的工资你得给我结了吧。谁知道这时候老板又耍滑头,说现在实在拿不出钱,让她过段时间再来问问。 这一下她就感觉不对劲了,回去以后几次找老板要工资都没回音,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拖着拖着就三个月过去了。 这下她终于明白,老板是压根不想给钱了。那还能怎么办?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她开始自己搜集证据。之前在店里打卡的记录,跟老板聊天时说到工资发放的微信截图,还有当初看到的招聘启事照片,她都一一保存下来。 这些证据很关键,因为虽然她没有签劳动合同,但这些都能证明她确实在这家餐厅上过班,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之后她去申请了劳动仲裁,正式告了老板。 很多人可能觉得,临时工嘛,干几天活,没签合同很正常,工资不给最多就是讨一讨,哪能赔钱? 可现实就是这么现实——只要你用人了,用的是劳动关系,不管是正式员工、临时员工、还是小时工,只要满足劳动关系的条件,就必须依法签合同,依法发工资。 仲裁部门调查后发现,老板确实违法了,而且不止一条: 第一,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如果员工工作超过一个月却没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按双倍工资赔偿。 第二,无故辞退员工。根据规定,辞退员工得有合法理由,而且还要依法补偿。 第三,拖欠工资。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尤其是长时间拖欠,还不沟通不解释,更加严重。 最后算下来,原本只是5500元的工资,结果加上双倍工资赔偿、经济补偿等费用,总共裁定老板要赔偿她两万多元。可以说是原本想赖账不发工资,结果反倒多赔了几倍。 听到这个结果,老板当场都傻了。他很不服气,说这员工就是个临时工,哪还需要签合同? 但执法人员直接回他一句:“临时工也要签合同。”只要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依法办事,不是说临时两个字就可以规避法律。 这下老板才知道自己摊上事了,一开始贪小便宜,结果现在要赔上几个月的利润,而张女士也终于把自己的辛苦钱和应得的赔偿都拿了回来。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不少网友都留言力挺张女士。有人说:“这老板就是活该,5500都不肯给,现在赔两万,怕是肠子都悔青了。”也有网友表示:“我们打工人就得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谁都不是好欺负的。” 还有人提醒:“以后哪怕是临时工,也记得要让老板签个合同,或者至少保存好证据,防止被坑。” 说到底,这件事不仅仅是一个工资纠纷,更是一次活生生的法律教育。 对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更不能只听老板一句“到时候补你”就放松警惕。哪怕是干临时活,也要留下证据,最好签合同、保留打卡记录、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是你维权的底气。 对用人单位来说,千万别以为小问题没人追究,法律对待每一位劳动者都是一样的。不签合同、拖欠工资,最后真的有可能得不偿失。 更重要的是,这次仲裁的结果,其实对整个社会也是一个信号:打工不是“低人一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临时工也有尊严。 张女士用她的行动给所有打工人做了个好榜样:别怕维权、别怕走程序。只要你是合法劳动者,哪怕一张合同都没有,只要你干了活,就有权利拿回应得的钱。 而对那些还想着赖账、耍滑头的老板来说,这次的教训也足够深刻:别拿法律不当回事,小算盘打得再响,也可能赔个精光。 信源:《第一帮帮团》-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