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8岁女子患了癌,比她小14岁的小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女子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想勉强感情,就同意了,并且还给了小男友5万元的分手费,她想和平分手,可没想到,小男友转身起诉她,要她返还用于共同生活的37万。 这事儿关键得看钱算啥性质。 民法典143条说了,只要是自愿给的钱,又没违法,确实用在过日子上,那分手后不用还。 街坊邻居都说这男的太算计了,8年吃住都在人家那儿,到头来连买菜钱都要讨回去。 要真算账,女方贴进去的恐怕更多吧?
北京,58岁女子患了癌,比她小14岁的小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女子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想勉强感情,就同意了,并且还给了小男友5万元的分手费,她想和平分手,可没想到,小男友转身起诉她,要她返还用于共同生活的37万。 这事儿关键得看钱算啥性质。 民法典143条说了,只要是自愿给的钱,又没违法,确实用在过日子上,那分手后不用还。 街坊邻居都说这男的太算计了,8年吃住都在人家那儿,到头来连买菜钱都要讨回去。 要真算账,女方贴进去的恐怕更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