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谈国足限薪的问题:500万年薪在全国属于什么水平?高薪可以给,但必须有奖惩条件,这样的奖惩条件很合理! 前国足徐亮谈到国足500万的年薪,说再降薪没人踢了。首先要表明观点,这种说法纯属扯谈!我问了一下deepseek,全国年薪在500万以上的有多少人,deepseek的回答是7-25万左右,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1万人中有0.5-1.8个左右,能达到这个标准。作为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年薪已经算是极高的了,徐亮怎么还能说出那样的话?他竟然还拿日本和韩国的顶级球星来比,不知道哪来的脸面和勇气?怎么不和日韩比比成绩呢,被日本踢7-0的时候,怎么不拿出来比呢? 其实我倒是觉得,高薪也不是不能给,真正舍得为中国足球付出心血和汗水的球员,还是要给予肯定,但对于那些拿着高薪却混吃等死的球员,绝对不能给好脸色,必须要有惩罚措施。个人觉得给国足高薪可以,但必须加限制性条件,可以如下操作: 合约薪水500万,奖惩条件:国足目前排名世界第94位,亚洲14位。1.奖励:每年国足必须与排名在自己之前的球队至少踢24场,每个月安排两场,每踢赢一场,上场球员每人奖励50万,未上场球员奖励2万。2惩罚:每输一场,所有球员每人扣薪15万。3.国足世界排名每上升1名,全体球员每人奖励30万,每下降1名,全体球员每人扣除薪水30万。 大家觉得这样的方法怎么样?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觉得作者说的好,请点赞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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