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花16.8万在二手车行买了一辆极氪001,车行承诺该车只有1.8万元的小剐蹭理赔。男子留了个心眼,通过保险公司查了下出险记录,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辆车竟是全损车,理赔金额高达13.2万元。男子不干了,要求车行给个说法。车行老板却拿出合同,一口咬定已经明确告知,该车为事故全损车。还警告男子不要恶意维权,买贵了是你自己没做好功课,这能怪谁呢? 据1818黄金眼,6月18日报道:小何花16.8万在宁波一家二手车买辆极氪001,本以为捡了漏,结果到手发现是个“大坑”。 事情是这样的。 小何想入手一辆二手车,跑专车,东拼西凑攒够了钱。 6月6日,在一家二手车店里,一辆里程3万多公里的极氪001吸引了他。 商家拍着胸脯保证,这车就1.8万元的小剐蹭理赔,还拿出查博士报告佐证。 看着报告里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小何心里踏实了,当场签了合同,以16.8万元买下该车。 等车子过户到手,小何留了个心眼,通过保险公司查了下出险记录,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辆车竟是全损车,理赔金额高达13.2万元! 这意味着车子曾遭遇严重事故,安全性大打折扣。 小何肠子都悔青了:买车前我还特意让商家提供行驶证,他们痛快给了,咋就不把全损车这事说清楚? 事情闹大后,双方各执一词。 小何手头的合同复写件字迹模糊,车行提供的合同原件合影照片里,备注栏倒是清清楚楚写着“此车为事故全损车”。 可小何一眼就看出猫腻,备注的字体和合同其他部分完全不一样,明显像后期添加上去的。 记者陪着小何再次找到车行老板郭先生。 郭先生二话不说,掏出一式三份的合同原件,现场核对编码,确实能对上。 他还拿出一份“事故车情况知晓承诺函”,上面白纸黑字写着车辆全损的详细情况,还盖着手印。 但小何连连摇头,坚称从没见过这份承诺函。 原来,购车合同签的是小何哥哥的名字,车子也落户在哥哥名下,可钱却是小何出的。 小何解释说,买车当天急着过户,自己身份证落在朋友那儿,本想周一再来,商家不同意。 签合同的时候,他在店外接电话,稀里糊涂就让哥哥代签了。 等反应过来找哥哥要合同,已经是几天后的事了。 郭先生气得直跺脚:每一份材料签署都有视频记录!查博士报告、出险记录、合同,哪样没给?现在一句不知道就想反悔,这不是恶意维权吗? 小何也委屈,他翻出手机里中介当时发的出险记录照片,上面显示的确实只有1.8万元那次理赔。 更糟心的是,小何把车拖回台州后,找懂车的朋友一检查,心凉了半截。 朋友说,车子后屁股被撞得稀巴烂,维修工艺粗糙,一看就是大事故车。 小何本想靠这辆车跑专车赚钱,现在别说挣钱了,连开都不敢开。 面对质疑,郭先生显得很无奈:客户要买车,我们就正常交易。 这车我们从头到尾就赚了1000块钱,价格高低都是市场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买贵了是他自己没做功课,能怪谁? 新闻曝光后,宁波二手车圈子都炸开了锅,同行纷纷打听这事。 前几天,双方又因为索要行驶证照片,在电话里吵得不可开交。 郭先生要求小何为电话里的辱骂行为道歉,小何直接拒绝,郭先生当场报警。 小何坚决不道歉,还放出狠话:律师已经委托好了,法院见! 目前,小何已经把车停在台州不敢动,决定走法律程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像二手车交易中,车辆是否为全损车、重大事故维修记录这类关键信息,商家理应如实相告。 商家最初告知只有1.8万元理赔,与实际13.2万元全损理赔的情况严重不符,这明显侵犯了小何的知情权。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小何签订购车合同,是基于商家对车况的虚假描述,违背了他的真实意愿,从这一点出发,小何也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当然。小何需要收集如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合同文本、保险公司的出险记录、朋友对车况的检查说明等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实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小何能证明商家是故意隐瞒全损车的事实,那就符合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小何有权要求退车退款,还能主张三倍购车款的赔偿。 信源—《1818黄金眼》-202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