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8岁女子患了癌,比她小14岁的小男友,突然提出分手,女子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不想勉强感情,就同意了,并且还给了小男友5万元的分手费,她想和平分手,可没想到,小男友转身起诉她,要她返还用于共同生活的37万。 据大象新闻6月18日报道,张女士患了癌之后,身体大不如从前,每天都生活在痛苦中,小她14岁的男友,又突然提出了分手,她更加痛苦了。
58岁患癌阿姨遇小14岁男友,8年情分终成37万“讨债”闹剧
在北京,58岁的张阿姨怎么都想不到,自己掏心掏肺谈了8年的姐弟恋,最后会变成一场闹心的“讨债大战”。
一、网恋开启8年同居,患病后感情生变
2017年,张阿姨在网上认识了比自己小14岁的男友。当时,张阿姨虽说年纪大些,但心态年轻,男方也很会关心人,一来二去,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没过多久,男方直接搬进了张阿姨家,这一同居,就是整整8年。
这8年里,张阿姨把男方当家人疼。日常开销她主动承担,家里家外都操心着。哪怕后来自己被查出癌症,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也没让男方受委屈。可让张阿姨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男方突然冷不丁说要分手。
“我知道自己这身体,留不住人,他想走,我也不勉强。”张阿姨说起当时的情景,声音带着点哽咽,“想着好聚好散,我还给他转了5万块当分手费,就盼着大家别闹得难看。”
二、分手费给了,却等来法院传票
张阿姨本以为,给了5万分手费,这段8年的感情就算和平收尾了。可没几天,她就收到了法院传票—— 男方把她告了,要求返还37万元,理由是“不当得利”,说这些钱原本是为结婚准备的,现在婚没结成,这钱就得要回来。
“我当时都懵了,这8年在一起,吃喝拉撒哪样不需要钱?他住着我的房子,没交过房租,日常开销也没怎么出过钱,现在反过来问我要钱!”张阿姨又气又急,赶紧找了律师帮忙。
张阿姨的代理律师仔细梳理后发现,这37万早就花在了两人的共同生活里。“男方出车祸的治疗费,张阿姨的癌症医疗费,还有房租、水电费这些日常开销,都是从这钱里出的。”律师无奈地说,“说白了,这些钱就是同居期间的生活支出,哪来的‘不当得利’?”
三、法庭上男方撤诉,争议却没停
原本以为开庭时,得好好跟男方掰扯掰扯这些钱的去向。结果开庭那天,男方压根没出现,法院只能按撤诉处理。可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们的讨论却炸了锅。
“同居8年,住着女方的房子,分手拿了5万分手费,还要讨37万,这也太没良心了!”有网友愤愤不平地说。
“男方一年转的钱不到5万,8年下来,光房租就省了不少吧?现在反过来要钱,到底安的什么心?”也有网友算起了经济账,觉得男方的做法不地道。
还有人开始讨论年龄差恋爱里的经济问题,“这男方当初是不是就奔着女方的钱去的?不然怎么会在女方患癌、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提分手,还反过来讨债?”
四、法律层面咋看?关键在举证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场纠纷的核心就是“37万的性质”。男方主张是“不当得利”,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张阿姨拿这钱没有正当理由。但两人同居了8年,钱早就混在一起花了,张阿姨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些钱用于共同生活,比如医疗费票据、房租缴费记录这些,那男方的诉求就很难成立。
“长期同居期间的转账,一般会被认定为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花费,或者是双方对生活的分担,不太会被认定成女方单方面的‘不当得利’。”一位资深律师分析道,“所以这事儿关键还是看‘钱花哪了’,张阿姨这边证据越扎实,越能站得住脚。”
五、爱情里的账,算不清也得拎清
这场闹心的纠纷,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恋爱,尤其是长期同居、年龄差比较大的恋爱,涉及到大额金钱往来时,最好提前说清楚这些钱是“借”还是“赠与”。别等到分手了,因为钱的事儿撕破脸,让曾经的感情变得难堪。
对张阿姨来说,虽说男方撤诉了,但这一场折腾,对她本就脆弱的身体和心理,又是一次伤害。“我现在就想好好养病,把这些糟心事抛在脑后。”张阿姨疲惫地说。
希望张阿姨能早日从这场纠纷里走出来,也希望大家能从这事儿里吸取教训。爱情很珍贵,但涉及到金钱,该“拎得清”的时候别含糊,别让好好的一段感情,最后变成一笔算不清、也不想算的“烂账”。大家觉得呢?要是碰上类似的情况,你会提前把金钱往来的事儿说清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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