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业主赔偿他4200元,男子不会电子支付,委托物业帮他收款,事后,男子到物业要钱,物业经理不给: 这是业主赔给物业的 钱,我开恩给你600元,剩余的钱充公!结局令人意外!
这个陈经理真是见钱眼开,没有道德底线,黑白不分,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还有脸活在这世上
要追究陈经理的法律责任!!!陈姓经理还必须赔付保安师傅的心理创伤费2000元,另外以诈骗罪判陈经理1年徒刑。
保安跟物业并不是属于自己人,保安只是物业花低价钱找来帮忙挣钱的,真正物业一年赚再多的钱在保安身上不会多花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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