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辛苦种的土豆不仅被偷了,而且找不到偷土豆的上千个村民。这些村民彼此认识,互相配合,而且当时场面混乱,取证十分困难,又该怎么处罚这些村民呢?
这种事听起来像电影里的情节,但现实中却真实发生了。上千人一哄而上,把别人辛辛苦苦种的土豆抢个精光,回头还互相包庇,连个证据都抓不到。这不是简单的偷窃,更像是一场有组织的“集体狂欢”,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作祟。
法律上有个词叫“聚众哄抢”,《刑法》第268条写得明明白白: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最高可判十年。可问题是,当上千人一起动手,谁是“首要分子”?谁又是“积极参加者”?取证难,不代表法律就该沉默。
类似的事件不是第一次。2020年山东某地也曾发生村民哄抢药材事件,最终警方通过无人机拍摄的画面锁定了几十个带头者。技术手段在进步,天网、人脸识别、高清监控,真要查,总能找到突破口。怕的不是抓不到人,而是执法者有没有决心一查到底。
有人说,法不责众是最大的谎言。如果因为人多就放任不管,那下次就会有更多人效仿。法律的威严不在于惩罚的轻重,而在于它是否必然降临。哪怕只抓几个典型,也能让后来者掂量掂量——土豆不值钱,但手伸出去,代价可能很贵。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么多人敢明目张胆地抢?是觉得农民好欺负,还是笃定了法不责众?如果连最基本的财产权都得不到保障,谁还敢安心种地?今天抢的是土豆,明天抢的可能是更值钱的东西,恶性循环一旦开始,止得住吗?
或许除了法律手段,还需要点别的办法。比如村委会出面协调,让参与哄抢的村民集体赔偿;或者通过乡村大喇叭公开批评,让道德压力发挥作用。法律是底线,但不是唯一手段,有时候乡土社会的自我调节比冰冷的一纸判决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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