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土豆看“法不责众”与“民不畏法” 宿州四天千人哄抢百万斤土豆,被域外报导并引起热议甚至嘲讽,这种事无论发生何时何地的确够上全球热搜榜的。 但这事随着事件的发展,越来越明朗,给我们留下深思: 1.当事人报警,当地派出所梁警官说了,人多了,法不责众。这是“懒”的表现,不管人多人少,只要违法,就要及时处理。哪怕特殊情况,也要分个轻重缓急。各地人们都在打麻将,难道就不抓赌了? 2.抢土豆的当事人当时才不管这些,他们想的是谁比我抢的多,谁比我抢的少。这是“盲”的表现,民不畏法,后正都这样,我看你去处理谁,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不了,我把土豆还给你这是了。当然了,一旦动真格,他们又最关心的是政府会不会动真的去处理他们。 希望当地管理部门能够拿出解决办法,挽回因此事造成的极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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