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解放军战士在巡逻时,意外发现一个手脚溃烂之人,他身上有一支枪和300发子弹,战士走过去,对方却说:“我是中国军人!” 1978年,肖家喜参军入伍,在对越自卫还击战执行任务时,他被越军包围,右屁股中弹,不慎部队走散了。 为了躲开敌人,他故意把血洒在小路上引开追兵,自己躲进山洞,握着枪、拧开手榴弹盖子准备拼命,趁着越军晚上不敢出来,他靠着北斗星认方向,一点一点往回摸。 在这个过程中,他的伤口烂得长蛆,疼得站不起来,只能爬着走;没有吃的,挖野菜、喝山沟水,实在没吃的就往嘴里塞点盐巴;饿到一天晕四五次,醒过来接着爬。 就这样,他愣是用八天时间,把步枪、三百发子弹和手榴弹,一样不少地带回了祖国,成功获得一枚一等功勋章 战场上,武器就是战士的命,带着伤、饿着肚子,还能把装备完整带回来,这就是完成了军人的任务。 换成普通人,伤口烂成那样,早撑不住了,但他心里就一个念头,一定要回国,这份对祖国的信念,比什么都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