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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大事!广东广州,一名女子去超市购物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人骑走,要求老板帮忙

摊上大事!广东广州,一名女子去超市购物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人骑走,要求老板帮忙追赶,老板骑电动车赶上对方后,女子称对方是小偷,老板与之发生肢体冲突,小偷受伤后达轻伤二级,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老板立案,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予处罚,但小偷却将老板诉至法院索赔41935元,法院会如何判决? 熊强是四川遂宁人,多年前到广州打拼,通过努力在城乡结合部开起一个小卖部,主要售卖各类生活用品,以及一些日常果蔬,曾倩因为经常到熊强处买菜,两人逐渐熟悉起来。 事发当日,曾倩去购物时,将电动车停在熊强店附近,不料买完菜准备回去时,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13时许,曾倩打电话给熊强,称自己的电动车被一男子偷走,要熊强去帮忙。 因为熊强离现场很近,骑电动车赶过去只需要几分钟时间,熊强沿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水城路段行驶时,在路上还遇见认识的人杨峰,于是驾驶电动车,搭载杨峰一起赶到现场。

几分钟后,熊强与曾倩相遇,曾倩告知熊强,在前方推电动车的男子,就是偷车辆的人,于是熊强上前对谭波进行拦截,拦截中双方肢体冲突。 谭波因此倒地受伤,当天即前往原增城市中新镇卫生院进行门诊检查,并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医嘱建议住院治疗,为此谭波花掉医疗费134元。 后谭波报警称遭到谭波殴打,其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并13次到医院门诊治疗,共支付医疗费4501元,熊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刑事拘留。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个月后,检方认为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难以认定谭波的伤情是由熊强殴打所造成的。

为此,检方以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熊强不起诉,同日熊强被无罪释放。 谭波对此却不满意,将熊强诉至法院,索要赔偿41935元,包括医疗费4635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800元、营养费1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提出如下理由: 事发当日,谭波因与曾倩发生经济纠纷,将曾倩的电动车骑走,却被叫来的熊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后警方将此案分为刑事案件处理,期间,谭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年后,检察院对熊强作出不起诉决定,谭波认为,谭波受伤是熊强及杨峰共同造成,熊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谭波的健康权、生命权,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熊强答辩称: 1.如果熊强是去打人的,肯定会带工具,但实际上并没有,熊强追上谭波后,叫杨峰帮忙看车,熊强上前去拉电动车,不让谭波推走,但谭波不肯松手,双方拉扯过程中谭波摔倒。 谭波摔倒后又来抓熊强,熊强并没有打他,只是相互拉扯,并在拉扯中推了谭波,同时责备他偷车还打人,谭波看到人越来越多遂心虚离开。 2.冲突是谭波先挑起来的,熊强认为自己是在抓小偷,属于见义勇为,故不同意赔偿,且谭波主张的误工费没有工资单,医药费没有正式发票。 那么,此事该如何认定?

本案庭审中,谭波陈述其报警后,派出所查阅了监控视频,但监控显示只有熊强和杨峰在步行,并无殴打的内容,直至2年后派出所找到熊强,才对他作笔录,但不清楚笔录内容;熊强称其一共做2次笔录,内容均与本案庭审陈述一致。 对此,谭波以监控视频并无殴打内容,且笔录为熊强单方陈述,检察院亦有退回补充侦查,故调取监控视频和熊强的讯问笔录并无必要为由,明确表示不申请调查取证。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庭审中的陈述及谭波提交的证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熊强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熊强是否具有过错。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本案虽无直接证据证明熊强对谭波进行了殴打,但双方对谭波在争执中受伤这一结果均不持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鉴于谭波受伤的损害后果,与双方之间的争执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以及谭波两处受伤骨折的严重后果,可以认定熊强在阻止谭波推走曾倩车辆时采取措施不当,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任。熊强对谭波受伤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80%赔偿责任。 经查实,谭波与曾倩存在经济纠纷,谭波推走曾倩车辆是想用于抵债,尽管此事事出有因,但谭波的推车行为,并未经过车辆所有人同意,才导致本案纠纷,故谭波亦存在过错,应自负20%责任。

关于谭波的损失,根据现有证据,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法院核算损失金额为医疗费4635元、误工费2075元、交通费300元、营养费300元。 综上,判决熊强应赔偿谭波5848元,驳回谭波其他诉求。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一二三
一二三 76
2025-06-17 00:21
以后什么小偷之类与我无关,万一小偷告我呢,

坐等大饼 回复 06-17 11:14
这个不是小偷,他是推着车走的,而女的自己不阻拦也不报警,而是电话叫人,应该是女的和男的有纠纷,叫人说遇到小偷。

Liao 回复 06-17 10:04
小偷与你有什么关系?

中国心
中国心 72
2025-06-17 01:32
做好事也有错?所以网上说的路上有人跌倒也不能去扶,是扶不起,就算跌倒者不诬告你,可能派出所也会判你去扶人造成二次伤害,赔钱没得商量,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用户16xxx48
用户16xxx48 55
2025-06-17 00:21
没天理了。

爱得浪漫 回复 06-17 07:31
啥时候有过天理

用户97xxx82
用户97xxx82 50
2025-06-17 03:13
要是这是真事,就应该取消警察和法律院,一个不能制止犯罪一个不能定罪。反正是谁伤谁有理。
盖世太保
盖世太保 24
2025-06-17 05:30
现在老实人好人活的窝囊战战兢兢 坏人活的潇洒
用户13xxx60
用户13xxx60 16
2025-06-17 04:37
南京实习增城覆职法官
奇哥
奇哥 15
2025-06-17 09:25
道德已死
用户12xxx22
用户12xxx22 14
2025-06-17 09:48
贼的“误工费”……,真是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莫失莫忘ampamp 回复 06-17 11:14
耽误偷下一家了,误偷费

小爱
小爱 10
2025-06-17 09:46
再次说明好人做不得
清虚子
清虚子 9
2025-06-17 10:02
小偷还有误工费!![捂脸哭][捂脸哭]
随你心动
随你心动 8
2025-06-17 09:28
现在叔叔也不管这个,以后碰见小偷要跪着求他不要偷
用户10xxx38
用户10xxx38 6
2025-06-17 09:56
小偷的误工费是补偿小偷受伤了不能出去行窃了吗?
用户47xxx56
用户47xxx56 6
2025-06-17 10:27
这个跟扶与不扶有得一拼,今后还有人敢见义勇为?按这么说,小偷的误工费还是要少了,因为一天可以偷一万,骨折了起码一个月不能开工,误工费应该是30万了。法官,是不是这样算?
都好
都好 5
2025-06-17 09:40
关键是法官知不知道谁是小偷?
掌柜的
掌柜的 4
2025-06-17 08:11
起因是这女的是老赖,欠债不还,被人家把车推走了

用户18xxx07 回复 06-17 10:34
那也应该这女的赔,关老板鸟事?

1條蕗1爿兲1個辵卞佉
1條蕗1爿兲1個辵卞佉 4
2025-06-17 10:39
一、不做善人善事! 二、不捐款不买彩票! 三、不捡不拾不义之财! 四、不扶老人不听宣传!
用户10xxx28
用户10xxx28 4
2025-06-17 10:48
这样下去国人都没有血性了,民族基因也变了……!!!
家里人
家里人 4
2025-06-17 11:02
古云: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有原因的,经典传奇
白云无尽时
白云无尽时 3
2025-06-17 11:07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可逆变了的人生只能忍
不可逆变了的人生只能忍 3
2025-06-17 11:07
如果都是真的!现在还有什么是助人为乐的?这制度认为适合吗?
性情中人
性情中人 3
2025-06-17 10:44
真是乱套了,做好事还要倍钱,天下不乱才怪呢。
休鞋馆
休鞋馆 3
2025-06-17 10:59
小偷给自己的误工费是30000,有理有据,理由是一天偷一辆可以卖2000多,去了医院13次,差不多30000。

用户33xxx15 回复 06-17 11:14
伤筋动骨一百天,一天最少能偷300,还没有休息日。

假情真爱
假情真爱 3
2025-06-17 10:45
唉,像这种法官的判断,以后谁也不用去工作上班,以小偷为职业就非常漂亮了。偷得过钱来待轻松,被人发现了也不用怕,只要耍横,谁也不敢动我!动了老子就要告他赔偿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比去上班还合算[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17xxx52
用户17xxx52 3
2025-06-17 10:12
没经过别人同意开走别人的车,又叫偷,叫抢!
菩萨
菩萨 2
2025-06-17 10:45
在中国,只要不是至亲的人,扶不扶? 帮不帮?救不救?想好了再去做,免得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五彩斑斓的白v色彩缤纷的黑
五彩斑斓的白v色彩缤纷的黑 2
2025-06-17 11:24
好人命不长
LHP
LHP 2
2025-06-17 10:53
熊大被女人坑了
木其石马
木其石马 2
2025-06-17 11:14
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老板干嘛要去追小偷?干他何事?
春竹
春竹 2
2025-06-17 10:59
曾倩没一点责任?
枫子经典音乐
枫子经典音乐 2
2025-06-17 11:07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得改了
吉檀迦利
吉檀迦利 1
2025-06-17 10:55
她说是小偷就是小偷?别让下三路掌握你的脑子。
东山vikey
东山vikey 1
2025-06-17 10:24
小偷变受害者
本人准备戒微信
本人准备戒微信 1
2025-06-17 10:39
生搬硬套法律条文的后果。
闪亮一刻
闪亮一刻 1
2025-06-17 10:52
我觉得法院判的赔少了。应该赔的他倾家荡产,在中国没法做人。
山中老虎
山中老虎 1
2025-06-17 09:57
以后看见坏人干坏事来不成
老军人
老军人 1
2025-06-17 10:40
不应赔偿。
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 1
2025-06-17 10:55
这样老板应该不承担责任,责任应该小偷承担,这在以前小偷打死了就死了!
漂泊他乡
漂泊他乡 1
2025-06-17 11:05
这种小偷应该打死不犯法才行,这样就不敢偷东西了,以很少有小偷了
快乐人生
快乐人生 1
2025-06-17 10:53
偷东西还有理了?什么世界?
基督山伯爵
基督山伯爵 1
2025-06-17 10:42
以后遇到小偷是不是还得把钥匙送过去?
江南风
江南风 1
2025-06-17 11:31
做贼有理!
开心
开心 1
2025-06-17 10:51
本身也不是小偷这个女的是个心机女,害了这个人
陈皮四屠黄葵帮
陈皮四屠黄葵帮 1
2025-06-17 11:05
我就干过,有一个加工厂老板欠我工资1400块钱不给,拖了一个半月还不给,我把他的三轮电动车推走了,就推了400多米藏在一个废弃的厂房里,然后给他发信息,三轮车借我用几天[滑稽笑],他知道意思,1400块给我立马就转过来了,我告诉他地方,叫他自己去骑出来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80xxx24
用户80xxx24
2025-06-17 11:22
法向不法让步了[横线脸][横线脸]
流道定位开关
流道定位开关
2025-06-17 11:22
千万别碰到小偷!千万!假如小偷偷了你东西要跑,你要跑在前面,替他清除逃跑路上的障碍,他要跳楼跑路,你要在前面替他搭好梯子[捂脸哭]
园主
园主
2025-06-17 11:17
城市与乡村有别,偷哥偷婆在城市偷还有底气。在乡村,麻袋一套,打个半死,那有人打个110,有命谁敢再来偷……
用户14xxx96
用户14xxx96
2025-06-17 11:33
这社会偷东西还有理,这个是失业人员的又一个职业可做了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2025-06-17 11:36
不能做好事
磊磊
磊磊
2025-06-17 11:35
偷车打人,是不是抢劫罪!!!
王行天下
王行天下
2025-06-17 11:32
很多类似见义勇为被判罚的文章,也不知道是汉奸带节奏还是真有这事,难道这些事的法官都混球
用户12xxx20
用户12xxx20
2025-06-17 11:10
这是碰到一个不认真学法的法官了,明明是见义勇为,却还判英雄赔小偷的钱,什么东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