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打野兔吗!”2023年7月,宁夏盐池,5位男子开着摩托车到野外捕杀蒙古兔,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抓了109只,非法获利13720元,结果没过多久就被抓捕归案,法官是这么判的! 在我国很多动物都是受到保护的,例如很多鸟类,都是属于“三有”动物,不能随意捕杀,否则就要面临法律的惩罚,而野兔也是类似的道理,并不能在野外随意捕捉它们。 据这5位男子交代,他们当时骑着摩托车,带着捕捉野兔的工具,通过夜晚照明以及用抄网抓捕等方式,很快就抓到了不少野兔。 这些野兔都是稀有的蒙古兔,而它们也是我国的“三有”保护动物之一,尤其是在7月份时,正处于禁猎期内,当地的禁猎期是每年的3月-10月,所以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 而这5位男子把抓到的野兔以每只100多元的价格售出,获利了13000多元,但最终事情败露,他们被警方依次抓获,并且被进行判决。 因为这5个盗猎者认错态度良好,同时自愿认罪认罚,缴纳了生态修复金以及违法所得的赃款,所以法官考虑对他们进行酌情处理,判处5个人分别为最高9个月有期徒刑到最低5个月拘役。 信息来源:《5人非法狩猎109只蒙古兔获刑》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