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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络平台收费立规矩

本刊记者郑雪

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为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提供基本指引。

《指南》共28条,不管是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还是平台收取的保证金,都在《指南》调整范围之内。

更重要的是,《指南》明确列举了不合理收费行为,回应现实关切。种种措施背后,意在平台生态的健康发展。

规范平台收费的基本指引

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背后,平台收费名目繁多、计算方法复杂、收费不透明等问题备受关注。

“当前平台收费的核心问题是——基于‘流量霸权’产生的经营不规范和信息不透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新零售和直播电商专家委员会专家、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薛方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以常见的竞价排名费、营销推广费为例,这类费用计算方式较为模糊,商家无法核验效果。

早在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就曾表示,在平台收费方面,将坚持以合理透明为目标,着力降低中小商户负担,将制定出台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

现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指南》明确了平台收费行为应当考量的基本因素和遵循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为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提供基本指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说。

薛方介绍,《指南》构建了规范化、透明化、体系化的收费行为合规监管体系。同时《指南》为平台企业加强收费行为合规管理提供指导和精准监管,与行业特性相适配,便于灵活动态相关调整。

明确八种不合理收费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指南》明确了8种不合理收费行为: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转嫁应当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提供其基础经营数据的费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利用不合理的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平台内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存量市场竞争之下,大促成为引爆平台和商家矛盾的导火索,如在某平台大促期间,有商家公开指控平台强迫其参与大促。在8种不合理收费行为中,第五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购买服务或者参加推广、促销活动并收费”对此情况予以规制。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如何认定?薛方表示,强制或变相强制的认定标准,可以从三个维度判断——

形式是否自愿。若退出促销活动导致店铺流量降权或搜索排名下降,即构成“变相强制”。

退出机制是否自由。如平台设定“默认勾选参加活动”且取消流程复杂,视为强制。

收费结构是否合理。当推广费占商户利润超30%(行业预警线),可推定负担过重。

推动良好生态构建

《指南》不仅对平台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更为平台经济发展健康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南》对平台收费予以规范,整体上加强了对中小商家的保护,非常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另外,《指南》也在努力平衡中小商家利益保护和平台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关系。”

“《指南》既为平台划定了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又为其提供了通过服务升级实现差异化竞争的发展路径。长期来看,政策将倒逼企业守正创新、商业模式和产业模式升级。”薛方说。

平台经济发展涉及数千万网络经营主体、众多灵活就业人员、网络消费者。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不仅是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更是整个生态的持续繁荣。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号。《指南》有助于破除内卷式价格战,避免挤压实体经济中小商户的生存空间,也有助于推动平台经济从快速扩张到规范发展、从流量竞争转向价值竞争、从流量收割向生态共建转型。”薛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