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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顾客给饭店给老板18个月大的孩子灌50毫升啤酒。导致婴儿面部浮肿,身体多

浙江,一顾客给饭店给老板18个月大的孩子灌50毫升啤酒。导致婴儿面部浮肿,身体多处起皮疹。送急诊后,顾客说:我只是逗他玩玩的,没想到这么严重。老板很闹心:这是老顾客,谁想到他会给孩子灌酒。网友:心这么坏,应该判刑!

据6月14日齐鲁壹点报道。一男子给饭店老板的孩子灌下50毫升啤酒,导致孩子面部浮肿,身体多处起皮疹,被送往医院急诊。

夫妻俩开着一家餐馆,生意还行。

因为一个人忙不过来,妻子就把18个月的幼儿也抱到饭店中。她把孩子放在店内,帮着丈夫照顾生意。

6月12日晚,妻子跟往常一样,又把孩子放到店内,她跟往常一样去忙碌饭店的生意。

正忙着,她突然听到孩子的啼哭声。 急忙放下手中的活,冲到孩子跟前,却看到孩子面部浮肿,身体多处起皮疹。

夫妻俩吓坏了,急忙叫救护车把孩子送去医院急诊科。

幸好送医及时,医生又极力抢救,最终孩子平安脱险。

未成年保护法中,严禁父母让未成年孩子抽烟,饮酒。

众所周知,烟酒对人体的损害有多大。

孩子不能饮酒,因为儿童的肝脏代谢酒精的能力只有成人的1/3。

而一个18个月大的幼儿,肝脏发育更不完全,哪怕只有50毫升的啤酒,就足以使血液酒精浓度超标。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酒精中毒,有可能造成孩子脑损伤,低血糖和其他器官器官损伤,甚至还会造成孩子窒息的风险。

一个才18个月大的孩子,他是如何饮下啤酒的?

原来,事发当日,店里的一个顾客给孩子灌下了50毫升的啤酒。

看到孩子身体异常后,这个顾客也吓坏了,他说:我就是想逗逗孩子,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夫妻俩很无语,这人是店里的老顾客,平常觉得他挺和善,没想到竟然会给孩子灌酒。

对此,有人说这个顾客心坏掉了,应该判刑!

有人回忆起自己小时候被灌酒的痛苦经历。

也有人说:五十毫升,相当于一两了,别说婴儿,就是成年人一口闷也够呛 这不是什么寻衅滋事,而是故意伤害罪。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该顾客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顾客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一个幼儿不能饮酒,他却给孩子灌下50毫升的啤酒。虽不能说他有故意伤害孩子的动机,但却有间接故意行为。

如果孩子身体受到轻微伤,那该顾客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但孩子经医生抢救后脱离危险,因此该顾客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虽然该顾客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却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使未达轻伤)。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拘留和罚款。

虽然孩子没有达到轻伤标准,但该顾客故意给孩子饮酒,造成孩子身体受到损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受到拘留和罚款处分。

另外,该顾客的行为对孩子构成侵权,家长可要求他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侵权行为有4个要件。

第一,有故意伤害行为。

第二,有损害事实。

第三,有主观过错。

第四,行为人的行为和损害结果构成因果关系。

该顾客故意给孩子灌酒,造成孩子身体受到损伤,孩子的身体损伤和他灌酒行为,构成因果关系。

因此,家长可以要求他承担侵权行为。

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时刻注意着孩子的安全。本案中,父母忙着做生意,疏忽了对孩子的照顾。差点酿成不可挽回的事故。

当孩子小时,我们应该全身心照看他。哪怕全家人轮流照顾,也不能让孩子出一点点的事情。

每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他们的健康和安全不容任何形式的侵犯。

家长一定要注意喝酒对孩子的严重危害性,保护孩子们远离这样的伤害。

在孩子成长期间,任何事都没有他们的安全大。

一家人协调好各自时间,轮流照顾孩子,给他一个美好健康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