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伍子胥灭了自己的祖国却不被称为汉奸? 伍子胥就是个道德鉴定器,如果说古代的大臣恨死司马懿了,那古代的帝王就恨死伍子胥了,伍子胥恰好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严重卡了忠君爱国的界限,那就是我很忠君爱国,但是君主是个昏君,要灭我满门怎么办? 祖辈世代忠于君主,却因为小人谗言被灭满门,难道臣子就不能反抗吗?君不义臣投外国,父不义子奔他乡。
伍子胥这事儿放今天绝对被喷成筛子,可搁春秋那会儿,人家是妥妥的复仇顶流。为啥?那时候压根没“汉奸”这词儿!周天子底下八百诸侯国天天互砍,今天帮齐国揍楚国,明天带吴国锤老东家,就跟现代人跳槽搞商业并购似的——哪算叛国啊?
楚平王这操作才叫突破下限:强占儿媳杀忠臣,把伍子胥他爹伍奢骗去剁了,尸体挂城头展览。按《礼记》老规矩“父之仇弗与共戴天”,伍子胥不报仇才叫不孝。他逃难一夜白头,最后带吴军破楚都鞭尸三百,春秋贵族圈集体点赞,连孔子都夸“烈丈夫”。魔幻的是楚平王儿子们事后还觉得他做得对,甚至请他回楚国当官!
但别急着封神,这套“道德制高点”放后世根本玩不转。秦汉以后皇帝=国家,忠君=爱国,你敢跑敌国借兵?吴三桂引清兵入关被骂三百年汉奸就是例子。更扎心的是,伍子胥的复仇正义性背后藏着血腥代价——吴军攻破郢都时烧杀抢掠,楚国平民的命谁赔?史书光记着鞭尸楚平王的爽文剧情,老百姓的哀嚎全成背景音了。
说穿了,伍子胥能逃过“汉奸”帽子全靠生在魔幻年代。春秋那会儿君臣关系像合伙开公司:“君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土芥,臣视君如寇仇”。楚平王先掀桌毁约,伍子胥掀回去反而成了行为艺术。可这套逻辑到帝制时代直接崩盘——皇帝就算把你全家喂狗,你敢反就是乱臣贼子。看看清朝百姓见官就磕头喊“青天大老爷”的怂样,春秋平民可是敢当面骂国君“肉食者鄙”的狠人!
最讽刺的是道德标准漂移。伍子胥掘墓鞭尸被夸真性情,明朝于谦保卫北京反被冤杀。关键哪是什么忠奸?看你有没有利用价值罢了。司马迁写《史记》早看透本质:他给伍子胥单独立传,却把同样为父报仇的聂政塞进《刺客列传》——贵族复仇叫史诗,平民拼命顶多算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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