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一对中年男女瘫坐在医院的大堂,女子不断的哭喊,女子背后的男子也是沉默的哭泣。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医院不给他们的女儿输血,如果要给他们的女儿输血,家属必须要先献血。 最终,他们的女儿病情恶化离世了。可是医院回应,他们的女儿离世与用不用血无关。另外,任何人都可以用血。但是有一个关键点,女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而该医院曾有过动员家属献血的行为。 具体是什么原因产生的矛盾,需要调查清楚。如果,当患者急需输血时,必须要求家长献血才可以进行输血,这肯定是不对的。而卫健委也回应:没有献血也可以用血,但提倡献血,并且献血者可以优先使用。 如果确定他们的女儿的死亡原因,与献血不献血无关的话,那么的确不应该把责任推到医院。如果是因为献血救治不及时导致的死亡,那么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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