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够闹心的!浙江杭州,女子小孙在健身房锻炼,本想健身塑形,却遭俩男教练频繁发信息骚扰,什么“顶级白月光”“强大力量”,听得她直犯恶心。小孙匿名举报后,没想到店长竟把举报信息泄露给教练,俩教练还到处找她。小孙要求全额退款,店长却只肯退剩余的4000元! 据6月2日1818黄金眼报道,杭州的小孙最近可真是烦透了心。她本想着在健身房锻炼锻炼,塑塑形,结果却摊上了这么一档子事。 小孙是个健身爱好者,平时就喜欢去健身房挥洒汗水。可自从她来到这家健身房后,就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原来,有两个男教练,晚上总是给她发些莫名其妙的信息,什么“你就像一束光,照亮了我的世界”“你的力量太强大了,让我无法抗拒”之类的,听得小孙浑身不自在,直犯恶心。 小孙心想,这哪是教练,简直就是骚扰狂!她决定匿名向店长举报这两个教练的行为,希望能让他们消停会。 可没想到,店长竟然把她的举报信息泄露给了那两个教练!这下可好,那两个教练不仅没收敛,反而还到处找小孙,想要跟她“理论理论”。 小孙这下可真是火大了。她觉得自己在健身房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什么健身塑形啊! 她找到店长,要求全额退款,不想再在这个健身房待下去了。可店长呢,却推三阻四的,只肯退给她剩余的4000元会员费。 小孙觉得这太不合理了,她明明是因为健身房的管理不善才要求退款的,怎么能只退这么点钱呢? 小孙气愤地说:我要求全额退款,不是因为这4000元的问题,而是因为你们健身房的管理太让我失望了! 那两个教练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你们作为管理者,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呢? 店长听了小孙的话,却只是无奈地摇摇头:我们也很为难。那两个教练是健身房的老人了,我们也不能轻易开除他们。至于你的退款要求,我们只能按照规定来办。 小孙听了店长的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觉得自己在健身房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而健身房却只是敷衍了事。 她决定不再跟店长废话,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希望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 大家都说,这健身房的管理真是太混乱了,怎么能让会员受到这样的骚扰呢?希望健身房能好好整改,别再让会员受这种气了! 关于教练骚扰小孙的行为,从法律层面看,这明显侵犯了小孙的人格尊严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 教练通过发送不当信息对小孙进行骚扰,无疑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侵犯,小孙有权要求教练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能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 健身房店长将小孙的匿名举报信息泄露给教练,这一行为同样涉嫌违法。 小孙作为消费者,在向健身房提出投诉或举报时,有权要求其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得到保密。健身房作为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店长泄露举报信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健身房的内部管理规定,也可能构成对小孙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小孙要求全额退款,而健身房仅同意退还剩余的4000元,这一争议点涉及到合同解除及退款责任的问题。 小孙因健身房的管理不善及教练的骚扰行为,导致其在健身房的消费体验受到严重影响,有权要求解除与健身房的合同关系,并要求全额退款。 健身房作为服务提供者,未能履行其提供安全、舒适消费环境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这起事件也反映出健身房在员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漏洞。 健身房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对消费者进行骚扰或侵犯其合法权益。 同时,健身房也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确保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来看,小孙有权要求教练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同时也有权要求健身房全额退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健身房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