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单位食堂对外开放,因其价格低廉,大量食客蜂拥而至,场面特别火爆。引来一片听好声。但是,附近几个餐馆猛然间受它的冲击,生意暴跌,这些餐馆向该单位表达了他们的不满。
附近餐馆经营者反映,单位食堂不交房租,不交水电费,也不交税收,经营成本低,你用低价对外营业,正规经营者怎么干得赢你。这难道不是不公平竞争吗?
也有人发出疑问,单位食堂对外开放,低价位营业,到底属于职工福利行为还是对外营利行为?如果将职工福利拿出来与消费者分享,绝对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好事,消费者肯定会鼓掌欢迎。
但是,如果单位食堂具有对外营利的性质,那承包经营者就应该依法向单位上交房租、水电费和经营取得的利润,同时向税务机关缴纳税金。否则,可能就有单位资产流失或利益转移的嫌疑。
单位食堂对外开放,看似简单,实际上也复杂。一片叫好声后带来的结果不见得一定是好的。如果操作运营不规范,可能会产生许多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