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开着网约车,后排的乘客抱怨温度高,让他调一下温度,男子就把温度从24.5度调到了24度,把风力从1档提到了2档,乘客依然觉得温度很高,还以为司机挑衅他,他就和男子吵了起来,男子看到乘客骂他,他也回骂了一句,结果乘客给他扇了两巴掌,随后男子找到调解员,要乘客赔偿1万元。 5月22日,刘先生开车跑了一天了,此时已经到了晚上6点,他打算回家休息了,他就在这时,他又接到了一个乘客。 既然又有人坐车,他就赶紧开往出发地,他争分夺秒,就想多挣一分是一分,毕竟若不是生活艰难,他也不会跑网约车挣钱。 很快他接乘客上车了,是一个男子,他坐到后排去了,这都很正常,刘先生没说什么,就开车出发了。 但开了没多久,后排的乘客就说了,这车温度有些高啊! 听乘客抱怨后排温度高,刘先生就赶紧解释:“坐后排温度就是高一些的,后排的出风口很小,你要不坐到前排来。” 乘客听了,没有听刘先生的建议,依然坐在后排,但没过多久,他额头上全是汗。 那么热的天,他坐网约车就是想着能够舒舒服服地吹着空调,到达目的地,可他的坐这个车,还不如坐公共汽车,他忍不住又向刘先生抱怨:“你这个车就不能调一下温度吗?太热了。” 刘先生听到乘客再次抱怨温度高,只好调温度,他从24.5度调到24度,然后又将风力从一档调到二档。他想着这下子,乘客应该不会再抱怨什么了。 结果后排的乘客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依然抱怨这温度怎么那么高。 刘先生就跟他说了:“我已经从24.5度调到24度了,风力也从一档调到二档了,你坐在后排,肯定比前面要热,后排的出风口就是这么大。”他再次让乘客坐到前排来。 乘客听了很不满意,反问他一句,难道就不可以再手动调温度吗? 刘先生很无奈,又跟他解释道:“这能调,但是调的意义不大,后面的出风口就那么大,调了温度还是高。” 乘客这下脾气上来了,听刘先生这么一说,显然刘先生就是不想调温度了,想节约钱,他在后面热得大骂刘先生。 刘先生无缘无故被辱骂,自己都辛苦一天了,别人都没有抱怨过这个事情,他倒是在那里抱怨不停,还骂人,他也气不过,回骂了乘客一句。 结果乘客在后面一个巴掌就扇到他脸上,当时刘先生就懵了,还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否则脾气一上来,方向盘一转动,估计就是不堪设想的事故了。 想到这里他很生气,就骂乘客,凭什么随意动手,结果乘客又一巴掌扇了过来。 无缘无故挨了两巴掌,刘先生已经非常气愤了,但他又担心自己在气愤中,开车出事故,只好停车在路边,找交警处理此事。 但这并不是交通事故,所以交警也只能调解为主,然后刘先生一看事情没有解决,乘客也没有一个道歉的态度,他气不过,就找来调解员。 他跟调解员说,这件事怎么能怪他,因为温度调到恒温之后,后排风力就是这么大,乘客无缘无故打他,他要乘客道歉,要赔偿1万元。 乘客听到这个赔偿金额,直呼刘先生在敲诈勒索他。 那么该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刘先生是否可以要1万元的赔偿? 1、乘客打刘先生在先,他不对在先,他违法行为在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管怎样,乘客可以拒绝坐刘先生的车,他如果没有得到刘先生的谅解,那么他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2、刘先生要求1万元的赔偿是否过多?这主要是看刘先生受伤之后的医药费以及误工费,还有其他的费用。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乘客对刘先生造成人身损害,他是需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偿多少,则根据实际费用,赔偿多少。 3、如果刘先生受损害所要的赔偿不足1万元,他坚持要赔偿1万元,这就是敲诈勒索,同样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管怎样,在这件事当中,乘客打刘先生就是不对在先,但刘先生如果要勒索1万元,也同样不对。 那么你认为刘先生应该获得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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