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女子把男友刺成重伤二级,连一天牢都不用做,如今又出现了一例类似事件,而且照样还是一天牢不用做。事情发生在2024年9月2日,山东的18岁的女孩小欣,她在被男友给分手之后,心有不甘于是就到汕头,来到男友所在的酒店求复合。在求复合遭到拒绝之后,情绪失控的小欣拿着准备好的水果刀,将男友面部颈部多处划伤,经过鉴定已经构成轻伤一级。 按照相关的法律,这个小欣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让人无语的是,法院审理后却只判了她,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而且缓刑是一年,相当于她一天牢都不用坐。法官之所以要这样判决,就是考虑到她是初犯,而且认罪态度诚恳。说实在的,如果这个小欣是未成年人,哪怕是她事后选择自首,我都不会如此的义愤填膺,可惜并没有。 她非但没有在事后选择自首,并且也没有获得男友谅解,甚至是在判缓刑期间,依旧出现了言语骚扰等极端行为,这不就是屡教不改吗?可就算如此,等待她的不是收监,而是知心姐姐刘法官的,耐心疏导贴心安慰。最终在法官多次沟通下,小欣放下了执念,回归了正途。更为让人无语的是,这事还被当地法院,当成了暖心故事来宣传。 法院不应该是主持正义,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的地方吗?可在这起案件中,却把所有的关注和关怀,投向了一个,刀刀向要人性命,事后还不知悔改的,成年女子身上。而真正需要关注的受害者,他的权益却无人关注,他所受创伤却无人安慰!合着他所受到的伤,纯属是自己活该是吗?说实在的,我看不懂,我也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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