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女子在网上买了一部手机,打算送给父亲作礼物。没想到,她在取件时,快递员坚持要求她当场拆封手机并激活。 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让女子措手不及,她心里很纳闷,这明明是自己真金白银购买的全新商品,为何要被迫拆封? 女子说,这部手机是作为礼物的,如果包装被拆、手机已激活,那这份礼物的意义便大打折扣,父亲不知道的话,还以为自己把不用的旧手机送给了他。 然而,快递员坚持要求女子拆封手机并激活,声称这是规定,不然不准拿着手机走。无奈之下,女子只好照做了。她不禁对这条规定感到很费解,难道消费者连自己商品的处置权都没有了吗?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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